我们在一起之后,就不再走之前去学校的路,而是饶了一圈,换了一条很少有学生经过巷子。因为不想那么早公开,这对我们并没有什么好处。时间问题而已,我也不是十分介意这个问题,只要开心就够了。
林思齐的手真的好软也有肉,牵着的时候感觉好舒服,不像我干巴巴的都是硬骨头。我爸曾说过像我这样的手,将来的命会很苦,于是我就想,是不是将来他的命就很好呢?
他喜欢的牵手方式是十指相扣,这是我第一次跟男生手牵手,对于之前的男朋友我都没跟他们做过任何亲密的动作,每次都是以”不喜欢加上洁癖”的理由作为借口,而对于林思齐,我很愿意让他一直牵着我走下去,那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
我还会跟他喝同一瓶水,这让我突然觉不管是什么事就算是以前不喜欢的,只要对方是林思齐,似乎所有不可以都可以变成可以,所有的介意都可以变成不介意,因为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他。
2015年4月25日,我们在一起的第6天,他夺走了我的初吻。
那天是在经过学校的小巷里,他突然说想要亲我,于是我就抬起头楞楞的看着看,还没答应也没拒绝,他却已经凑过来了。我仍然保持着发呆状态,连眼睛都没闭上,紧接着我又抬手遮住了他的眼睛,哪有人接吻是睁着眼睛的?
一切来的太突然,后来我总是重复问他好几遍“我的初吻是不是没了啊?”
“是的!”
于是我就又笑了“是吗?可我为什么没感觉?”
“因为你傻bi呗!”
“不是啊,我是真的没感觉你刚刚有亲了我,我的初吻真的没了吗?”
他笑着继续骂我傻bi,于是那一天到晚上回家的时候,我依然在研究那个问题“我的初吻是不是真的没了?!!”
后来我说我想要抱他,这种想法在一开始就有了,我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起,我很喜欢抱人。
而那一次我在他后面抱了他一下,那时候他正在走路,于是我显得有些笨拙。
他笑了,说“啊有像你这样抱人的啊!”
我笑着也解释说“那是大白的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