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几天里,金随缘一直都在休养生息,柳文淑也向公司请了两天假,留在家里照顾金随缘。
两人相敬如宾,可感情却比以前更加亲密,经常一起上街买菜,一起做饭,一起在别墅后苑的篮球场打篮球,活现一对新婚的小夫妻。
这也难怪,自从从五台山回来,金随缘的心境发生了变化,不再用戒律来禁锢自己,而柳文淑也一样,并不强求,两人都随心而动,随意而行,水到渠成,这样一来,反倒没了任何芥蒂,在平凡中寻找自我和真谛。
“随缘,下午陪我出去逛街吧,我都一个星期没有出去了。”酒足饭饱后,柳文淑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对金随缘说道。
金随缘不在的这些天,柳文淑都窝在家里,也不出门,也不逛街,闷都快闷死了,而金随缘一回来,她立马变得活力十足,每天也开始化妆打扮,穿起了好看衣服,配上了精致的包包,整个人容光焕发,气质出尘。
女人就是这样,心情一好,稍微一打扮,那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如果男人也分种类的话,金随缘就是典型的宅男,他并不太出门,自然也不愿意逛街,可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柳文淑今天花了两个小时精心装扮自己,不就是喜欢自己能够带她出门走走,何况他也看得出来,柳文淑近来气色并不太好,想必是睡眠不佳,心神劳力,才导致气血不畅,以至于精气神衰。
他不是个狠心的人,更不会对女人狠心。
“你都开口了,我哪敢不答应,碗筷我来收拾,你先上楼穿衣服。”金随缘宠溺的笑了笑。
“恩,那你等我下,很快的。”柳文淑脸色一红,满心的幸福,然后穿着拖鞋快速跑上了楼。
“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
金随缘摇摇头,不禁有点动容,柳文淑越是开心,他就越觉得自责,相比起柳文淑,自己似乎对她真的不够上心,也没有花更多的时间来陪她,想想真是有够差劲的。
过了二十分钟,柳文淑从楼上下来,她穿着白色的露肩雪纺短裙,腰间的蝴蝶结可爱动人,层层叠叠的蕾丝点缀在美丽的裙子上,衬托出她雪白无暇的皮肤。
柳文淑本就长得漂亮,再加上这套衣服,更显得她娇柔可人,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抱在怀中好好怜爱一番。
“咳,那啥?咱们走吧。”金随缘见柳文淑如此可爱性感,眼睛有点不敢看她,只瞄了一下,假装淡定的干咳一声,然后就急匆匆出去了。
柳文淑眼中爱意更甚,这小和尚还是一点没变,一看美女穿的少就害羞起来,真是单纯的像个懵懂的孩子。
不过他越害羞,却不正说明自己魅力大?
柳文淑暗自窃喜,看来今天要多买几件漂亮衣服试试了。
大街上人潮涌动,男男女女挽着手,表现的十分亲密,他们脸上洋溢着笑容,炙热的太阳似乎都被融化了,百货商场里很是热闹。
或许是习武带来的气质上的改变,如今的金随缘无论是身材,还是在外表上,都比下山时那个稚嫩的小帅哥要好的多,肩膀宽阔,腰身细窄,腿长如松,从上到下,几乎挑不出什么瑕疵。
再加上他那个大光头耀眼夺目,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低调的大明星。
“哇,你看那个男生长得好酷!”
“不仅酷,还那么的帅气,简直极品了。”
“估计是模特出身吧,看看那身材,要是能够和他在一起一晚上,我宁愿减寿三年。”
一大群美女在走道里对着金随缘指指点点,就像一个个痴迷明星的粉丝,眼中布满了小星星,甚至还有难以言表的…
要知道,现在的明星多数都是长得“很美”,比起女人来还要看似柔弱,这种男人简称为“美男子”,也叫当红小鲜肉。
尽管这种小鲜肉横行,深得一些小姑娘的欢心,为他们花钱,为他们欢呼,甚至将他们作为自己的梦中情人在追捧,可小鲜肉总归有老气的一天,一旦过了几年,没有合理的生活作息和饮食规律,就很可能一落千丈,成为一堆难看且难堪的老腊肉。
所以对于很多懂得品味和追求永恒的姑娘而言,像金随缘这种,拥有阳气笑容和坚实身材的男人才是她们心目中魂牵梦萦的真男人。
这种真男人不仅很养眼,而且还很“养身”,至于养身是什么意思,那就见仁见智了。
四周投来的迷妹目光让金随缘有点尴尬,他倒不是对这些人的热情感到不适,只是一旁的柳文淑脸色渐渐阴沉下来,不出他所料,估计是吃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