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随缘本来要和林冬柏一起走,不过林冬柏似乎玩上瘾了,还勾搭了一个漂亮,估计这是要带回去潇洒一回了,对于这种事金随缘不想管太多,也就随他了。
从酒吧到小区的路程并不太远,只有十来公里,以金随缘的脚程,不到半个小时就能够走到了,毕竟他轻功卓绝,走路都带着风。
荀冰本人是绝对不想要嫁给冯威的,不然当然她也不会用金随缘当挡箭牌,只是他很好奇,荀冰如果拒绝了冯家的提亲,荀家要怎么办?
是和冯家闹翻,还是就当没有这件事?
不过冯家和荀家要联姻的事已经众人皆知了,荀冰不嫁的话,那就是退婚了,退别人的婚可以,敢退冯家的婚,那就是不给冯家面子。
像冯家这样的顶级家族,是非常好面子的,如果自己帮荀冰度过这一劫,那她肯定会感恩戴德,说服荀牧和金门结盟的。
只是冯威和自己有仇,有怎么会轻易听自己的话呢?
金随缘有点头疼,走着走着就到了一个公园里,这个公园是京南市区内最大的公园,平时来的人非常的多,不过现在都凌晨了,有人也都回家了,所以漆黑一片,只有蛐蛐的叫声。
忽然,他听到了两个人的脚步声,一个人脚步很重,另一个脚步很轻,听上去似乎是在奔跑,但脚下的声音一上一下,显然那人的脚受伤了。
“恩?难道有人抢劫?”难怪金随缘这么想,毕竟大晚上的一个人在奔跑,一个在背后追,难保不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于是他准备过去看看。
走了大概半分钟,就见月光下,一个女人跪坐在草地上,手捂着大腿,大腿上满是鲜血,显然是受了伤,而在他后面是一个大汉。
男人身高大概有一米八多,长得是人高马大,留着板寸头,五官平凡却带着几分凌厉之色,一双犹如鹰隼般的眼睛充满着压迫感,令人一看就觉得如置冰窖,虽然穿着半截短袖和一条长裤,但却无法掩盖其下包裹着的坚实肌肉,若是参加健美绝对是会获得名次的。
“阁下鬼鬼祟祟的躲在暗处偷看,这似乎不合道上的规矩呀!”
男人看着似乎瞧见了暗处的金随缘,一双眼睛却是透着一丝杀气,因为从这男人身上他感觉到了很重的杀戮之气,显然不是一般人。
“我只是路过而已,原以为是有人在打劫,现在看来不是打劫,而是要杀人啊!只是你一个大男人对付一个弱女子,是不是太丢脸了?”被人发现了,金随缘也是一脸的坦然,从树后面走出来,然后轻蔑的看着男人,他这辈子就讨厌男人欺负女人。
“小子,不该你管的事情千万不要瞎管,趁我还没生气的时候走,否则你的小命可就没了。”
男人冷哼一声,刚才他顺着董昭雪的血液一路追踪,可当他追到这里的时候,却发现血液不见了,于是就在这附近进行搜寻,可没想到突然来了一个臭小子,要说平时,这种人他早杀了,可现在的关键是杀了董昭雪,拿到一千万美金。
“是么?”金随缘冷笑一声,然后走到女人的跟前,蹲下身查看了一下,等他仔细看女人的样子时,猛然发现,这女人不正是刚刚从酒吧出去的那个么?
“怎么是你?“金随缘好笑一声:”咱们还真是有缘分啊,在酒吧遇到,又在这里碰面!“
“哼,我也没想到是你。”董昭雪眼中闪过一丝惊异,却又暗淡下来,这小子是有点功夫,可对手是老离,他看到了这一幕,注定要死:“你还是快点走吧,不然只能是多了一具尸体而已。”
“你们两个认识?”老离有点疑惑道。
“不认识,不过现在认识了。”金随缘冷冷道:“看你的脚步,想必是杀手出身吧,能够在如此静谧的环境下走路不发出声音,轻功不错啊,是何门派的人?”
“你小子难道?”老离惊骇不已,瞪着眼睛看着金随缘。
“眼睛别瞪得那么大,小心掉出来。”金随缘嘲笑道。
“小子,你是不是太嚣张了点,居然敢对我说这种话。”男人一脸不耐的笑了笑。随即便是掏出了一把枪,黑压压的枪口对着金随缘的头,然后对着董昭雪冷笑:“黑玫瑰,你已经认得这把枪是什么吧?”
董昭雪本身就精通各类武器,对枪支的熟悉程度在杀手中也是名列前茅的,所以一见男人手里的枪便认出了是被誉为枪中之王的“沙漠之鹰”,沙漠之鹰因为其后坐力太大,寻常的臂力若是拿着它发射,手腕很可能会被震断,所以在她的印象中,似乎没有什么杀手会用它。
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杀手榜上排名第十三位的”猎鹰者“老离,老离并不是他的名字,而是在杀手界没人知道他的全名,只知道他姓离,所以由此得来的称呼,这人从小便是修行武道,又是留洋归来,在美国练习枪法十几年,惯用的就是沙漠之鹰,凡是被他盯上的猎物,几乎没有不死的,比起特维尔的柔术,老离更多是以力量见长,所以在近身战斗中,几乎是难觅敌手
而且这家伙看似虎头虎脑,实则却是iq达到两百之上的天才,他从来不会轻视每一个敌人,执行任务之前都会部署的很精细,可谓是最追求完美的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