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会后,江帆起草了份通牒,叫林岚和余赛君连夜刻印。通牒略云:</p>
银阳普自卫委员会办事处 新四军银萧支队第八大队通牒</p>
奉延安总部和陈毅军长命令,特向银山各地日军和各伪军组织通牒如下:</p>
一、</p>
停止一切抵抗,并在原驻地听候处置。</p>
二、</p>
将一切武器、交通工具、军用器材及所有物资交与八大队。</p>
三、</p>
接到本通牒后,即派代表到到八大队接洽投降事宜。</p>
四、</p>
如不知悔悟,拒绝投降缴械或违反本通牒之规定,八大队即予以坚决消灭。</p>
五、</p>
时机急迫,希即猛醒,求取自处之道,言出法随,毋遗后悔,特此通牒。</p>
银阳普自卫委员会办事处 主 任 申智鉴</p>
副主任 杜成俊</p>
新四军银萧支队第八大队大队长 李一群</p>
政 委 江 帆</p>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