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等下了飞机,我才算是暂时得了个解脱,没有赵笛老是在我耳边阴阳怪气的问话,这个世界总算是清静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在海城生活过三年的时间,以至于如今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我的心里油然而生一种莫名的亲切感,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下子回到了家一样。
到海城后,接机的人首先安排我们一块去了员工宿舍安顿下来。那是一幢独立的小区楼,这次从北京跟来海城的员工不少,约莫有二十个人左右。这时候大家一块住在小区楼里,到底是同个公司的人,最起码,住在附近起码彼此有个照应,就算是在安全问题上也好了许多。
我原本以为海城的分公司还得筹划一段时间,但没想到,我刚刚在海城安顿下来,就有人领着我们到了一栋办公楼前,给我们安排办公场所。看来,是我之前在北京的消息太不灵通了,竟不知道赵笛什么时候合伙和许氏有了合作。
许氏这家公司,说到底它的主营项目,就是由厂商生产药物,然后由公司销出去,当然,厂商那边和公司一衣带水,有点自产自销的意味。至于销路,就要靠销售部的同事了。除却药房和医院之外,还开辟了微商和店铺各类渠道。虽然这些年刚刚兴起,但销售这类的利润却很高,要不然,最开始我也不会拼了命地想要在销售部出人头地。
只是现在,我从销售部换成了赵笛的秘书,虽说每个月的工资倒是稳定了,但这笔朝九晚五的钱,却并非是我想要的。妈妈被董事长留在北京,我想不通董事长的意图到底是什么,但无论如何,我想要脱离许氏,暂时是不可能的事情。看来,在短期内,我还是要跟着赵笛当他的秘书。
虽然我之前没有当秘书的经验,但这些事一回生两回熟,一开始可能会犯点错,上手其实挺快的。只是,当秘书却不是我所好,除了工资之外,还有一点,则是我经常会在赵笛的办公室里碰到潘可儿。
没错,就是潘可儿。
说起来,我跟潘可儿已经有年没见了,但或许是因为初中那会的印象太过深刻,以至于在重逢的那一刻,我就一下子认出了她。
潘可儿的模样似乎没怎么变,跟先前一样有点黑,虽然脸上擦了粉,但脖子那边还是露出了皮肤本来的颜色,打扮十年如一日是早先的公主风,不过是把小版的公主裙改成了成人版的而已。
赵笛明显不是只在这里办公,但对外公开的地方不知为何只有这里,害的我每天都要接待潘可儿,三次!
要说潘可儿真的对赵笛也算是痴情了,都这么长时间了,换做别人,或许早就去找别人了,偏偏她还巴着赵笛不放。想当初,赵笛还找人打过她,可潘可儿就是不死心,一门心思认准了赵笛。
最开始潘可儿碰到我的时候,吓了一大跳,好一会儿,才算是缓过神来,问我:“洛秋,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怎么不能在这儿?”虽说是老同学,但话一开口,就听到了她那个居高临下看不起人的语气,原本就算是想跟她好好解释,在听到她这句话之后,也瞬时觉得没什么必要了。过了这么久,不单是她的穿衣风格没有改变,就连她的为人处世还是和之前一个样子。
“洛秋,赵笛在哪儿?我今天是来找他的。”说到这里的时候,她还特意补充了一句,“对于某些闲杂人等,我还真不想跟她浪费口舌,免得降低自己的品位。”
对此,我颇为无奈地说了一句“是啊,我现在可不就在做着降低品位的事吗?”
潘可儿被我气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洛秋,你!”
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在口舌之争上,她终究是争不过我。
我伸手撇开她指向我这边的手,顺便拍了拍自己肩膀上根本就不存在的灰尘:“我过的还不错,承蒙关心。”
看着潘可儿那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心满意足地回了办公桌,至于她想问我赵笛的事情,呵呵,无可奉告,别说就是我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就是我知道,也不会对潘可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