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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二章 没精神(1 / 2)

 文诚熏走了,昨天晚上就乘坐飞机直接取了欧洲,具体哪一个国家,谁都不知道,他也没和任何人说起过。

李俊熙还是转过天醒过来之后,给文诚熏打电话,却发现对方已经关了机,又给李成真打电话,才知道的。

对于文诚熏离开,事实上李俊熙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不过,这也符合文诚熏的风格,他那个人一向是不喜欢麻烦别人的,哪怕是再怎么亲近的人也一样。

可即便是有了心理准备,但只要一想到文诚熏走了,而且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更不知道,未来自己还有没有机会以nrg成员的身份站在舞台上演出,李俊熙的心里就空落落的。

一个人在房间里惆怅了一阵,李俊熙还是起床,洗漱,吃过早餐之后,直接步行去了公司,既然已经发生的事情没有办法改变了,那么日子还是要继续过啊

今天没有通告,李俊熙干脆就一头扎进了自己的办公室,拿出剧本,刻苦攻读,之前联系过朴俊容,距离开拍的日子也不远了,细细的算一下,大概还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可以用来准备。

对于自己要饰演的角色,李俊熙现在已经揣摩的不离十了,单单是人物小传,他就足足写了十几万字。

给人物背书,写人物小传,这是李俊熙在看过了几部香江电影之后,冒出来的想法,当初也只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诠释车泰锡这个角色,才让裴秀京去找了几部风格类似的电影来看,结果看过之后,他就被一个演员给迷住了。

不是美女,说起来,也算不上是个帅哥,这个演员就是梁家晖,李俊熙看的那部电影就是黑金。

那部电影当中,梁家晖的演技几乎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一开始,李俊熙觉得梁家晖能演的那么好,是因为他天分高,后来特别了解过后,他才知道,天分只是占了一个部分,更为重要的是,梁家晖的认真。

在出演黑金这部电影之前,梁家晖对宝岛的政治黑帮人物非常陌生,拍黑金的时候,为了演好角色,在开拍前两个月,他就到宝岛体验生活,收集资料,看黑帮大佬的故事了解他们的家庭背景观察他们的穿着南北部的黑帮都喜欢吃什么等等。

电影中周朝先不喜欢穿皮鞋就是源自梁家晖的观察,周朝先穿着西装搭配一双人字拖的细节就是梁家晖设计的。

梁家晖观察了两个月,写了十多万字的人物小传,一个演员为了诠释一个角色,能够写出10多万字的人物小传,可见他对角色理解到什么程度了,他怎么可能演不好

李俊熙对中国的演艺界并不十分了解,但也知道梁家晖是华语电影戏路最宽的演员之一,演100个角色就是100个不同人物,不像很多演员演来演去都是演自己。

他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

原因就在于每部电影开拍前他都会潜心研究角色,坚持写人物小传

伟大的演员之所以伟大,除了天赋,他们的努力其实更重要

或许正是受到了梁家晖的影响,李俊熙在琢磨车泰锡这个角色的时候,也开始从更为深层次的角度去了解,他不想只是简单的塑造一个韩国电影标配的酷男形象,更不想照搬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的里昂,他想要演出自己的风格,一种独特的风格,因为所谓独特,就是无与伦比且不可替代。

比如让雷诺塑造的杀手里昂,他在动手时面如止水,坐在空荡荡的电影院里像孩子一样满乐,穿街过巷时怀抱一盆绿叶植物,当这个形象出现在大银幕上的时候,人们会突然觉得,杀手本该如此,理所当然。

而娜塔丽波特曼塑造的玛蒂尔德更是典范,她让人们见识到,真正的萝莉,就是鼻孔流血,照样能萌翻全场。

李俊熙要的就是这种独特,当然,不是模仿,而是塑造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形象,在李俊熙的想象当中,那位杀手大叔应该有一头乱发,几乎遮住眉眼和面颊,因为职业习惯,他在小卖店挑选食物的时候,动作会非常细琐,穿过街道时,始终拉起连衫帽,这个世界仿佛与他毫无关系。

不,显然有关系,他只是瞥了一眼楼梯下的阴影,就会发现藏在那里的邻居丫头小米。

大叔和小米之间有些疏离,一丁点儿大的孩子本来古灵精怪,在他面前却小心翼翼,既希望讨他喜欢,又怯于惹他烦厌。

他说话不多,和小米搭话也是有一卦没一卦,可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几乎可以称为唯一,小米是他的朋友他的同党他的哥们儿,他在沉默中,悄悄把小米喜欢的食物换个角度摆在孩子眼皮底下和小米面对面吃饭时,静静得听孩子的叽叽喳喳在小米妈妈面前不动声色地打圆场,让小米避过劈头盖脸的责难,很显然,他是喜欢小米这孩子的。

小米的妈妈卷入一起黑帮间的毒品抢夺事件,与其说是祸从天降,不如说是引火烧身,那火果然燃起来,小米牵连其中,邻居的大叔也被沾了包,黑帮以为他们已经胜券在握,却发现大叔还真不是一般人儿。

在昏暗的灯光中,面对人家的威胁,大叔静静站定,一言不发,却已让人坐立不安,人家伸过刀来,他递出自己的钱包,然后在对方一个眨眼间,用钱包夹住刀夺过来,满不在乎得丢在一边。

身手不凡,让人咋舌。

可惜,对方那一帮人,早早控制了小米和她妈妈。为了救人,大叔就范,然而依然无奈地看着小米消失在自己眼前。

两条人命,两包毒品,两个帮派加一票警察,大叔夹裹在其中,成为所有人的敌人。他不想息事宁人,却为了邻居母女的性命不得不妥协,成为黑帮争斗中的道具。他哪里是轻易就可被人利用的,但他所面对的恶人却远超过他的想象,这震动了他,也激怒了他。

大叔轻而易举得从警察的监控中逃脱,无师自通得找到挟持小米的幕后黑手,伤了人中了枪,在警察的眼皮下再次消失。

他是一个谜,他的身手让人害怕,他敏捷剽悍甚至有些残忍,打斗和杀戮对于他而言更像一种纯熟的技艺,不经意之间流露出的杀气,完全有淋漓鲜血的气味。

大叔带着重伤,找到密友求助,镊子在皮肉中探索弹头,他疼得死去活来,恍惚之间,那些更疼的往事,带着特别明亮的色彩,一股一股地涌过来。

他曾是顶级特工,在完成一项特殊任务后,遭到残酷的报复,初孕的美丽妻子在他面前被冲撞得粉碎,妻子孩子瞬间消失,他还来不及顾及那喷涌而下的粘稠血液,自己也几乎立即丧命。

幸福被毁了,生活被毁了,他变成一个再也无所失去的人也被毁了。

在尘土飞扬的垃圾场,大叔给朋友收留的几只流浪狗喂食,日光昏沉,四周寂寥。

对镜削发的大叔,宛如神祗一般,这是他一个人的仪式,让自己回到过去的某种状态中,那时他失去一个孩子,而现在他要找回一个孩子。

黑暗中的罪恶脉络,被他看穿,他匿入其中,为无辜丧命的孩子,为受胁迫被盘剥的孩子,狠狠开了杀戒,仿佛他杀入地狱,仿佛他杀尽恶鬼,仿佛他杀得颠倒黑白的世界再次翻转。

然而,杀戮终结,除了气若游丝的筋疲力尽,他依旧绝望,以暴制暴无法起死回生,复仇永远不会有快乐,他捏着枪抵住自己的额角,既然善恶没有意义,那生命又谈何宝贵

整个故事几乎每天都要被李俊熙以这样的画面,在他的头脑当中过一边,然后经过他对车泰锡这个角色的不断完善,渐渐的清晰。

可以说,为了这部电影,李俊熙几乎到了风魔的程度了,最为明显的就是,他所写的人物小传字数越来越多,几个笔记本都装不下了,他不仅自己写,还要求朴宝英跟着他一起写,最开始的时候,朴宝英还有些抵触,她毕竟不是专业院校出身,算得上是个野路子,能成为演员,除了天分,更重要的就是她那张男女通杀的脸,按照李俊熙的说法,那就是祖师爷赏饭吃。

在朴宝英看来,李俊熙的要求,完全没有道理,简直就是在故意整她,于是,李俊熙就搬出了梁家晖的事迹。

结果就是,朴宝英直接听傻了,十多万字的人物小传,那是什么概念啊,那等于写了一本书啊

接着朴宝英又看过了李俊熙为车泰锡这个角色所写的人物小传,这下彻底没话可说了,只能每天老老实实的到李俊熙的办公室来交作业。

大叔给

朴宝英脸上写满了不开心,对李俊熙的称呼,从他强迫自己每天写人物小传的那天开始,就变了,以前是oppa,现在成了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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