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人合开一家丝绸铺子,关系很好。”</p>
“那你有没有想过独吞曾一鸣跟你的丝绸铺子呢?”</p>
听到包拯这么问话,孙笛脸色大变,道:“大人,你这可是冤枉,就算曾一鸣死了,我也是得不到那丝绸铺子的。”</p>
众人一听,有些惊讶,既然铺子是两人合开,另外一个合伙人死了,这铺子为何不是孙笛的?</p>
“解释清楚!”包拯冷冷呵斥道。</p>
孙笛脸色变了变,好像是对包拯这样呵斥他有意见,可他是民,也不敢发什么牢骚,只得答道:“回大人,事情是这样的,那丝绸铺子是小人和曾一鸣一同开的没错,可买铺子的钱和丝绸的本金,都是曾一鸣所出,我只是帮忙出力,从盈利中抽取一层利润罢了。”</p>
听了孙笛的话之后,大家相互张望,却都不怎么相信,一个生意不错的丝绸铺,曾一鸣为何要交给别人打理,而且还让孙笛抽取一层的利润,这那里算是合开,分明就是雇了个掌柜,不过是薪水高了一些罢了。</p>
“那曾一鸣为何对你这般的好?”花郎见包拯不问,于是借机问道。</p>
孙笛并无怀疑花郎身份,答道:“曾一鸣喜欢自由,他不喜欢打理生意,所以他的几家店铺,都是自己掏钱,然后请的人帮忙打理,我跟曾一鸣从小玩到大,我又爱做生意打理店铺,所以他的丝绸铺便交给我帮忙打理了。”</p>
听孙笛这么一解释,也都还说得通,只是就算如此,却也不能够排除孙笛的嫌疑,必须等衙役将孙夫人和孙夫人的表弟领来之后再做定夺。</p>
一炷香的时间之后,衙役领着一名艳妇和一个男子走了进来,他们两人走进来之后,便跪了下来,等候包拯问话。</p>
包拯见此,指着那名男子问道:“你叫什么名字?”</p>
男子跪下磕了头,道:“小民李赫。”</p>
包拯嗯了一声,然后继续问道:“前天晚上,可是你与孙笛一起喝的酒?”</p>
李赫点点头:“回大人话,的确如此。”</p>
“喝了多才时间,中途可有过离开?”</p>
李赫想了想,道:“回大人话,从傍晚开始,一直喝到深夜,中途孙笛因为内急,离开过一段时间。”</p>
“那一段时间有多长?”</p>
“回大人话,不长,也就撒泡尿的时间!”</p>
李赫这般说着,一点没有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什么不雅之处,而且其神色镇定自若,一点没有心虚的样子。</p>
对于曾一鸣和孙笛两家的距离,之前包拯他们是知道的,至少隔了两条街,如果孙笛只离开过很短的一段时间,那么他是没有机会去毒杀曾一鸣的。</p>
“之后呢?”</p>
“之后我们又喝了几杯,一直到两人都叮咛大醉这才回房休息。”李赫说完,望了一眼孙笛,可孙笛因为刚才的紧张,并无去看李赫。</p>
包拯沉思片刻,望着孙氏问道:“前天晚上的事情是否如李赫所说,你夫君回房之后,可曾离开过?”(未完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