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1 / 2)

 不知道是不是白天想的太多,还是因为愿望始终没有达成,辉星已经踏上CBA征程的这天,荣耀随球队到达了主场云达所在的城市后,在宾馆的大床上做了一个梦。

梦很简单,基本上没有什么剧情,就是梦见江小柒和一个男人接吻。

而男人并不是柏追,是一个他根本就不认识的人。

然后,他气醒了。

要说他想拆散了江小柒和柏追,还能站在道德的高度上说话。

要说他想把江小柒带到美国,还能说是因为私心。

那么江小柒和别的男人接吻,他到底在气什么?

迟钝如荣耀,也彻底明白了自己的心思。

荣耀有点儿恐慌,他主观意识里认为自己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女人。

首先是性格,江小柒的性格看起来蛮好,不矫情不做作,还很大方,关键就是她在他的面前,太像药。而他就是病,被制的死死的。

其次是人品,其实江小柒的人品也没什么诟病,所有的不好大概就是因为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男人。

然后就没有什么好然后的了,腿长肤白胸大还有一双勾死人不偿命的眼睛,江小柒的长相,他没有一处不喜欢呢。

忽然发现自己沦陷的是这么彻底,荣耀也是醉醉哒。

不过,能怎么样呢?总不能三更半夜咣咣砸门,表白或者是硬|上。

荣耀像挺|尸一样挺在床上,也不知道混沌到几点,终于又睡着了。

睡着前的最后一个意识是这样的:槽,要是再梦见亲她的那个男人,一定要手撕了他,撕成八瓣!

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第二天的晚上七点,CBA的第一轮赛程中,辉星对云达,辉星是客场。

辉星的很多球员大概都无法踏实入睡,但别人想的多半是比赛,荣耀一直到第二天早上睡醒,想都没有想过一下比赛的事情。

这大概是因为有一个过硬的心理素质。

早上八点,郜青云集合了所有球员去吃早饭。

吃过早饭之后,所有的人聚集到了他的房间。

郜青云按着排好的阵型,以及云达惯有的打法,又做了一次说明。

云达和辉星一样,并不是CBA中的强队,在上一届CBA联赛中排名第九,三十二场比赛中,胜十七,负十五。和辉星的两场比赛,主场负给了辉星,却又在他们的主场赢了回去,算是平手。

而辉星的总成绩也只不过比云达多赢了一场,算不上优势。

虽说现在是常规赛,就是输了,也不会因此而止步。但中国人,都讲究个开门红。是以,这第一场比赛,郜青云还是很重视的。

他反复强调的是云达的外援斯莫克,这是个三十一岁的黑人球员,身高两米一三,比荣耀高出三厘米,是云达的核心,一个在赛场上移动速度极快的防守型门板中锋。

篮球不像是足球,篮球运动重在力量、技巧和经验,耐力要求没有足球那么苛刻,足球需要非常好的体能,而且一场篮球赛的时间几乎只有足球的一半,所以篮球运动员的黄金年龄一般在三十岁左右,三十二岁是个分水岭,三十二岁之后开始走下坡路。

三十一岁的斯莫克还是正当打的年纪,对付这样的一个赛场经验十足的老将,按理说只有也处在黄金年龄段的、却比斯莫克年轻的荣耀才行。

但是荣耀还是没有出现在辉星的首发阵容名单里,依旧是个替补,这是江小柒给出的建议。

那一日,荣耀和郜青云讨论的时候,江小柒也在。

江小柒的意思是,反正又不会打全场,是首发还是替补没有那么重要,还可以做个奇兵,让云达误以为荣耀的腰伤还是没有完全恢复。

荣耀简直就像是被江小柒洗了脑,真的觉得她说什么都有理,不过,他倒是补充了一句:“我一直在积极练习太极拳的吐纳方法,对我的体能帮助很大,我觉得就是打全场也没有关系。”

江小柒白了他一眼,是这样说的:“这是第一轮赛程,后面还有三十一轮,然后是季后赛,傻子才会一开始就使出全力。如果你能保证后面的比赛都能打全场的话,我就同意。”

那会儿的荣耀还不明白自己的心思,但听江小柒那么一说,心里还是觉得美滋滋的。

就好像是一匹脱缰了很多年的野马,忽然被人管束,居然也不觉得难受,挺神奇的。

郜青云的战术分析并没有持续很久,说一句托大的话,他真的觉得这一次辉星准赢。没有荣耀,只有利司道的辉星,或许还会将云达放在眼里。可是如今,辉星有两把利剑,问鼎冠军的宝座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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