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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楚王(1 / 2)

 信在长安住了有大半年。京中的楚王府是刘邦特令模比刘肥的齐王府还要大上三分之一,充分显示了刘邦对韩信的尊重。琼英一年前生了个儿子,韩信从楚地动身来长安的时候,孩子才几个月大,舍不得,便把这娘儿俩一起带到了京城。</p>

孩子大名叫韩瑞,因为琼英前面小产过一次,所以对这个儿子更加宝贝,只盼望他一生吉祥顺遂,故而取了这个名字。做周岁的时候韩信大宴朝中的文武百官和在长安的诸侯王,听说收的礼物堆满了几间屋子,可见韩信在朝中的威望。当时刘邦正好征韩未回,我也不张扬,照规矩赏了财物,自己则轻车简从悄悄到楚王府内院给琼英道喜,见那孩子圆头圆脑,鼻子很挺,眼睛虽不是很大,但灵动有神十分讨喜。</p>

一时高兴,便把身上佩的一枚凤玉挂到了小韩瑞的脖子上。这枚玉其实论质地也不算极品,只是奇在天生有一道红色的凤纹,所以才被人作为奇物晋献了上来。琼英知道这块玉是我常佩之物,慌得忙推辞不敢受。我笑道:“是给小世子的,你推辞什么。将来若有事,你持这枚玉来,我必应诺你。”只是说出这句话后,自己倒先后悔起来,但也不好改口,便打个岔将这事含糊了过去。</p>

那时我想着就算将来有事总也要缓一缓,而且到底还有刘邦顶在前面。我曾经仔细思量过吕雉与韩信的那段历史,总觉得其中着实有些古怪。吕雉到底只是个后宫女子。与韩信没有发生过实际上地尖锐冲突,哪至于突然下此狠手,而且一捕即杀,连送交廷尉议罪的程序都省掉了。</p>

既然事情透着这般诡异,那必有不可告人之因。想来想去,能使得动吕雉的,也唯有刘邦。简单来说,刘邦才是天底下最希望韩信死的人。因为秦亡之后,天下曾一度出现过刘邦、项羽、韩信三足鼎立的局面。等到项羽死后。三雄剩其二,刘邦接下来自然就要把这唯一有资格和他争天下的人消灭掉。这种想法其实在现在的刘邦身上依然存在,只看他临终于交代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死之后,韩信必反”。便可知一二。</p>

可是韩信终究是开国的功臣。要杀功臣,其中一条重要原则是最好不要自己亲自动手,就算实在要动手,也要有充分地理由。韩信在军中的影响极大。刘邦还要考虑到不要因为杀了韩信而使军心动摇,这便使得他虽然一次次起杀心,但一次次还是没有下杀手,只是把韩信贬了又贬而已。因为他实在是不方便自己跳出来动手。却又找不到能让他彻底放心的那个刽子手。</p>

但是刘邦已经不能再等,他感到自己越来越衰老,感到自己的日子可能不多了。他不能把这个自己都难以对付地人留给自己未成年的儿子……</p>

当然最后。还是与他做了多年夫妻的吕雉洞悉了刘邦心中这种不可告人的焦虑。主动出面做了这个恶人。对于日渐衰老,越来越感觉精力不济地刘邦来说。吕雉的这次出手是如此的光茫四射,充分体现了一个成熟的政治家在处理极端事件时应有地冷静、稳定和无情,甚至……还有一点疯狂。</p>

也正是因为吕雉的这一杀,刘邦才彻底打消了立刘如意为太子的念头。因为就算立了如意,以吕雉杀韩信地手段,难道就杀不了后宫中地一介妇人和幼子?除非是刘盈死掉,让吕雉没有了指望,刘如意才有可能逃得一线生机。但刘邦终究还是不忍心对自己地儿子下杀手。手心手背都是肉,虽然他更喜欢刘如意,但刘盈若是被伤害了,他还是会疼的。</p>

所以若再往深处想,历史上地吕雉杀韩信一事,表面上是刘氏皇家与韩信之间的尖锐矛盾不可调和之后的结果,而骨子里则又是一场帝后之间的博弈。</p>

但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已没有意义,因为刘邦的提前死去,使得我不得不自己走上这场内战的最前线。</p>

也曾想过也许不需要那么激烈的手段,未必就得拼到你死我活。韩信到底是人中枭雄,若能收服为已用,那我</p>

必担心关东的那些诸侯王们。一个韩信,十万人马,平天下。但是我不敢,我不敢冒着任何一丝一毫的政治风险。因为我不相信历史上吕雉杀韩信的事件中,韩信就是那么的清白无辜。</p>

说到底,人心是天下最难测的东西。我不能把自己和儿女的安危寄托在对人性善良的期待之上。那不叫天真,那叫愚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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