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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死手(1 / 2)

 比武较技和打架斗殴的模式雷同,区别其实不小。打架斗殴没有什么规则,唯一的限制是对法律的敬畏理解程度。知法懂法的,下手自然有些轻重,不知法不懂法的或不受法律制裁的,相对就极端一些。这就是为什么熊孩子和精神病下手比一般人狠辣的原因。

而比武较技呢,一般都是要签生死状的,生死状的意义就是在一方被打死后,另一方不必为此负责,也就是从另一个角度使施暴者免除法律的制裁,这样比武双方才能敢于使出全力,反正有生死状在手,任何人都可以享受熊孩子和神经病的待遇。

有的人会疑惑,说现在法治社会了,江湖规矩做不得数,生死状不具法律效应。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你得看生死状是怎么写的。

按传统那样:我和谁谁比武较量,拳脚无眼生死有命,若意外死于谁谁之手,全因技不如人,家属后人不得寻仇滋事,否则吾于酒泉不得瞑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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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写肯定不行的嘛,你以为你的命是你自己哒?天真,赚俩哔钱都给谁上税心里没点哔数?

生死状也是要与时俱进的,就像我们这次挑战子威,协会方面就为我们准备好了非常合适的生死状,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我…我走了,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你们不要找我,也不要想念我,不…请先好好的想念我,然后再慢慢的忘记我……最后我想说,我爱你们,或者说曾经爱过你们,我的离开并不是对你们失望,而是对这个世界绝望绝,绝望到看不到方向。所以…我才要走的很远…很远…”

呐~这样的生死状一签,被打死之后直接拖出去喂狗,把生死状往派出所门口一丢,妥妥的中二病发作自己作死,谁也不带追问追查的。

我和洋剑都签了这样的生死状,所以我们都可以出绝招,下死手。同时我们又都不甘心死于此战,因为留下那种遗书,死了都觉得丢人!

洋剑的攻势凶猛,就像一直被欺负,终于达到极限而爆发了的老实人。这种人或者说这种状态是可怕的,他们已经无视后果,无视责任和未来,一心只想让面前的人付出代价。

可怕归可怕,但使用这种打法往往都是亏本买卖,防御上空档太大,三分输出就要吃到五分伤害,对手如果强得太多,还容易亏的血本无归。

而我就强到了这种程度。

洋剑不要命一样的向我袭来,拳脚并起,既凶悍疯狂,又带着武道顶尖高手的气力和速度,并以放弃套路章法,换得了攻势的异常连贯,简直密不透风。

密不透风,那就得承受风的全部阻力!

我运起了回龙剑心法前两句心经——风到了这里就是粘,黏住过客的思念。

失去真气支撑无法造成仙侠级别的杀伤,但仅余的以柔克刚,刚好符合我闹氏太极的风格,用来对付洋剑的攻势也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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