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了彻州文进县,高峻骑着炭火在崇山峻岭中摸了半日,也未找到这个抗庸的青岗村。他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让青岗村敢闹出抗庸之事。
租、调、庸制乃是大唐的成例,具体到庸,指的是公家用人出役,一年只要出二十天,这是义务的。有闰月的年份还要再加两天,共二十二天。如果有不愿意出役的,也可以每天出绢三尺代役,那么二十天就是六十尺,正好是一匹绢。
高峻知道在这样的穷乡僻壤,要一般的农户人家出绢是不大可行的,他们总是会选择出力。那么,怎么会有抗庸的事件发生?
好不容易在山道上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高峻就向他打听青岗村。看得出乞丐明明知道,却不告诉他。高峻摸出了一锭银子在手里抛着,乞丐连忙向着山洼对面一指,“就在那片青色的山岗背面。”
高峻道,“把你的行头脱下来,破碗给我、破帽子也给我,银子就是你的了!”
乞丐眼睛一亮,问道,要我跟你换衣服?
高峻道,“美的你!这样一大锭银子还不够你吃穿?不脱我就不等你了。”乞丐连忙脱得只剩下只短裤,提着仅剩的一根棍子、瑟缩着接了银子跑了。
高峻捏了鼻子、换上乞丐的烂衣,把自己的袍子、衬衣打了包挂在马鞍子上。然后再用破麻片缠了乌刀柱着。炭火见主人如此装扮,瞪着大眼看他,好像也有些不解。
高峻不忍这样骑上去,就牵着它绕过山岗,果然见到一个小小的山村。高峻拍拍炭火的脑门儿,要它留在村外的树林里头,而自己在脸上抹了把山土、端了破碗进村。
村中人心倒好,高峻才走了半条村街,破碗里就满了,他边走边打听在文进县县衙大门外摔断腿的老者家。有人就指给他,不知道这个年轻的乞丐为什么打听这户人家。
是一个二十左右岁的女子开门,高峻看她的眼睛也是红着,大概刚刚哭过。高峻对她晃晃盛满了米饭的破碗,说道,“我会接骨。”
这女子正是断腿老者的儿媳,丈夫被捉到县里去了,而家里的伤者正在叫苦连天。她也是病急乱投医,当时就将高唆引进院中。
老者卧于病榻之上,进来的年轻乞丐十分熟练地摸了摸老者的小腿,又点点头,“骨头接得蛮好,只是需要多吃些好的。”旁边的女子拿着哭腔说道。“这位大哥,我丈夫进了县牢需要银子,公爹治腿又花了不少……哪里还有……”
她看到这个乞丐伸手往怀里,掏出黄镫镫的一锭金元宝。再目瞪口呆地看他一层层地解了棍子上缠的麻片,原来里面是一柄黑漆漆的长刀。
只见他把金元宝往地下一丢,用刀在上边像刀豆腐似一剁了几下,金元宝便碎成了大小不一的丁。听他道,“整的不好花,这下子总够老伯将养……”
老者躺在床上,看这个乞丐虽然脸上脏兮兮的,但伸出手来却十分干净。再见他随手便丢出一锭金子,又柱着这样的一柄宝刀,便知道他是个异人。
高峻问,“抗庸一事,只要老伯实言相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