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瓦龙丁斜眼看向低矮的阿尔,显然是知道他的名字。
“瓦龙丁,退下,你太失礼了。”一位胖乎乎笑眯眯的穿着西服的绅士缓缓走了进来,向阿尔行了一个绅士的见面礼。
“阿尔本斯托克少爷,对您慕名已久”
“非常荣幸,戈德史密斯先生。请进来尝尝最新的红茶。”阿尔回了一礼,邀请他进去做客。
“哦,其实我更喜欢喝酒,特别是加林庄园的红酒,香醇的味道别处总是比不上。”戈德史密斯一步一步上前,并对前面带路的阿尔说起玩笑话。
加林庄园,就是图恩勋爵名下,现在是阿尔的那四个庄园之一,专门生产美酒。
“真抱歉,家里并没有备这个红酒,不过有一支晨曦之光,希望能弥补戈德史密斯先生的遗憾。”
“噢,晨曦之光,那真是太好了。今天可真是我的幸运日啊。”
晨曦之光是光明帝国的皇室贡酒,他的哥哥和父亲的战利品,过年拿来分给了阿尔一箱子。
美酒自然要配美食,阿尔的厨房随时都准备着各种美味。从诱人的金黄烤乳猪到颜色鲜亮五彩缤纷的水果沙拉,河鲜海货,应有尽有。
贵族之间的谈话非常无趣,互相吹捧和恭维,顺便套话。
“这晨曦之光可是千金难买,不知道阿尔本斯托克少爷是在哪买的,让我好也去一饱口福”
“别人送的,我这里还有五支,戈德史密斯先生不嫌弃的话,请一起带上。”
“噢,怎么好意思”戈德史密斯惊喜的客套了一下。
千金难买只是夸张的形容稀有,但也说明这敌国美酒的珍贵。拿出去就可以吹嘘一番,震住一个晚会的场子。
两人都没讨论亚力士的事,这有违两个有身份的人第一次会面建立感情的初衷。戈德史密斯也点到为止不再打探。
“非常棒的晚餐,没有辜负这支美酒。还请阿尔本斯托克少爷明天来我家做客,我可爱的小女儿说不定能跟您做朋友。恩,值得一说,跟阿尔本斯托克少爷做朋友是很荣幸的事”
“感谢您的邀请,届时就打扰您了”
戈德史密斯优雅的告辞,那些门外等候的大汉一言不发的跟在身后,鱼贯而出。
诺玛站在阿尔身边,目送他们离去。
“你们这些人真做作。那人一直想打听你那四个庄园的事,还能有那么多话头引过去”
“恩,是的”作为学者,阿尔也这么认为诺玛对他们贵族交际的评价。
“你不会没听过他的名字吧?很有名的奴隶商人”
“哦,是吗?我一直以为他是位彬彬有礼的绅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