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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琴侍(1 / 2)

 此时的季节正是初秋,远远的林中,树叶开始泛黄。早上的秋风在太阳中已经带有一丝凉意,青烟脱下身上的外袍披在小青炉身上。皓月看着只穿了一身洁白短衣的青烟,再配上青烟棱角分明的额眉,和眼中淡淡的暖意。皓月只觉得胸口有些气短,下意识的捏了捏喉咙。目天瞳看在眼里只觉得好笑,有心取笑,但听的人群中传来几声惊呼:“哎哟,两人在水上走呢。”

去意湖中央的湖水就像是开了锅一般,一股不知道什么颜色的轻雾从水中飘起,溅起的大浪直如小山一般大小。皓月远远看去,只见湖面上两个人不紧不慢的在湖中大浪上走着,细细的身影就在大浪中起起伏伏,但是一刻都不曾沉下去过,真如脚下粘了胶水,粘在了大浪中一般。但听人群中有一个声音嗤笑一声说:“这算什么,这只是我大哥的皮毛功夫,根本不值得一提。我大哥在国师府可是二师兄的,就算是在洛阳城,也是有我大哥名号的。”皓月听声音就知道说话的是蒋痴郎那小子。转脸看过去,就见那小子一副趾高气扬的神态。

皓月知道蒋痴臣这个人,皓月在风云天就知道蒋痴臣。按照他那个风流成性的姐姐说的话,吉洲十大风流才子之一嘛:“倒是我觉得呀,皮囊长的不错,值得一玩。”皓月对自己这个姐姐可是一百万个不喜欢,风云天凡是有一点姿色的男人,似乎都被自己这个姐姐给迷住了。那些个男人,真不是东西,为了见自己姐姐一面,让浑身上下脱个精光绕着风云天跑几圈都愿意。还不知道是为了得到自己姐姐的身子还是那个公主的身份,不过话说回来,姐姐无论是对于身子还是身份反正都无所谓。话说回到蒋痴臣身上,这个男人可不仅仅是有好皮囊那么简单。听说自小就修习蒋家的拳法和棍法,大一些之后,就到了天台山跟着五老真人修习大莲华术,二十七艺成下山从南洛千里迢迢进了北洛的国师府,又拜了当今国师涪陵子为师,也就是涪筠子的大师兄,学习清流,据说到在,已经是清流十五据了。

要说清流之术是水系法术中的标尺,那么大莲华之术就是火系法术中的标尺,都具有相同的特点,易修行,但是想要达到顶峰极难。清流是大地上修行最多的法术之一,就像是上述说的,也是最容易上手的,但是也是最难达到顶峰的。但是一旦达到顶峰,便是皓月的父亲闻天王的仙术都不一定有办法对付。大莲华之术达到顶峰九十九据之后,据说就南边的寒冰王都无可奈何。曾经有说法,大莲华、九十九,烧的神魔都像狗,说法虽然粗俗了一些,但是也说明了这个法术的厉害。而这个蒋痴臣是身兼两项法术,按道理来说,这两项法术修行不一,进步极慢才对,但是这蒋痴臣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竟是进步极快。到了今年不到三十岁,大莲华之术已经到了三十九据了,而清流才短短两年的功夫已是十五据的实力。

皓月再看湖中的二人,俱是一身白衣,在黑绿的湖水中甚是醒目,仍是走的不紧不慢,怎一个潇洒飘逸。蒋痴郎语调更是夸张起来:“我大哥这一身的功夫可是经过检验的,在京城遇到的高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但是对我大哥来讲,全都是鸿毛一般,至今仍是毫无败绩。”

目天瞳蜷腿坐在皓月一侧,嘴里磕着瓜子,听了蒋痴臣的一番话,不由得嗤笑一声:“谁知道你们家是不是找了八十一百的托儿来和你大哥打架,打完了你打个自然是毫无败绩。”一番话说完,靠着目天瞳一侧的学生全都毫无顾忌的哈哈大笑起来。蒋痴郎顿时被目天瞳两句话憋得满脸通红,再也说不出话来。目天瞳说完这句话,对青烟眨眨眼睛。青烟心有神会,笑了一笑,心里面对蒋痴郎的愤恨也少了很多。心情好了一些的青烟就抓起一把桌上的果脯坚果塞给小青炉,小青炉接过吃食,小心翼翼的剥开一颗花生,递给师兄嘴边:“师兄给你吃。”

皓月其实在涪筠子之前就认出了那个小时候见了几面的青烟,第二次那是故意找茬:“凭什么那个做饭炒菜一脸烟灰的小屁孩会比我厉害?”但是在青烟狠狠的把他们这帮半吊子暴揍了一顿之后,皓月不得不承认这个一脸烟灰的小屁孩比自己要厉害很多,而且自己的父亲闻天王确实说过,要把自己嫁给一个天底下最厉害的人的儿子的。可是,似乎这个小子不认识自己了呢。皓月也看出来那个蒋痴郎极为不喜欢青烟,皓月也知道原因,无外乎少年人心性:被一个乡下小子打的脸都丢光了,要是被传出去,蒋痴郎在洛阳城的脸面肯定无存。但是,还有一点皓月没有猜出来:蒋痴郎是把皓月的姐姐视作囊中之物的男人,并且连这个蛮横不讲理的皓月也算做了自己的私人物产,在青楼把那些女人压在身下的时候,眼前浮现的却是这俩姐妹的脸孔。但是这个皓月,似乎总是有意无意的对那个小子示好,这让蒋痴郎心中痛苦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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