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骆涯顺着楼梯一直走上了三楼,刚走到二楼的楼梯口,他就见到有微弱的烛光从三楼散发出来。
上了楼,还没等他走近,隔着老远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
即便是孙骆涯这类扬言要喝天下最烈的酒的男子,在楼梯口闻道这股子浓重的酒气后,也不禁皱了皱眉。
不过他很快松弛了眉毛,彳亍走了进去。
三楼里的陈设和之前万事通入住进来之前一样,只不过是多了一些御寒用的物品罢了。
席居上放着一只木架火盆,盆子里盛有炭火,炭火醺红,忽闪忽闪的,同人的呼吸一般,景象奇异。
方形小桌上摆着一坛子酒,席居上散落着好些酒坛,大多都是空的,屋里浓重的酒气想必就是来源于此。
孙骆涯走上前,发现桌子上除了放有酒坛,还有笔墨纸砚文房四宝,观其纸张,纸张上密密麻麻写了好写字,都是小楷,字体偏小,但行文流畅,近似于行书。
孙骆涯记得以前小时候住在皇宫那边的时候,他的小姨书写也多是用这种字体,好像是叫做行楷。
小楷与行楷比起来,小楷要更为工整,而行楷看起来却较为流畅,若只用“赏心悦目”四字来评价,倒是行楷更受文人爱戴一些。
而且如今大唐王朝,除了私塾学生多用小楷,还有一些初步练字的稚子蒙童选用小楷为上手字,其余习字有些功底的文人武人都会选用行楷。
行楷不仅是看起来流觞悦目,实际上写起来更加有行云流水的感觉。一来呢,行楷比起小楷,更容易书写,不求字体工整,只求字体清晰辨认之外,还有一气呵成,下笔如飞的感觉,一般写行楷能比写小楷节约许多时间,这对行军大战时题写紧急军情也有帮助。
虽然孙骆涯的小姨自己平日里是用行楷书写的,可她却是要求孙骆涯平日里多用硬毫练习楷书。至于行楷的话,他的小姨说楷书习练的多了,自然而然就会写成行楷了。
万老停下手头的笔墨,将硬毫搁置在笔托上。
孙骆涯瞥了眼,笔托上除了万老新放上去的这只硬毫,其外还有一支干净的硬毫,只不过毫笔的笔锋呈黑紫色,与一般的毫笔笔锋呈现白色不同。
万老注意到了孙骆涯的目光,笑着解释道:“老夫执笔书写习惯性用紫毫,其次是狼毫,余下的都不太习惯。”
随后,他提起笔托上另一只干净未沾墨汁的紫毫,细声解释道:“紫毫的笔锋之所以呈现黑紫色,那是因为紫毫的笔锋是由野山兔项背之毫制成,却也因此得名。”
“老夫酷爱行楷,紫毫硬度小弹性佳,比狼毫的毛质硬弹性一般,要更适合书写行楷。我看小骆涯你练得那几幅字帖,字体工整,却多了几分士子书生该有的儒雅,想来教你习字的人,学问很高吧?”
孙骆涯在脑海里回忆了一遍自己小姨的模样,实在是觉着对不上万老说的“学问很高”的样子,只好赧颜含糊道:“还好吧。”
万老笑了笑,没说什么。只是问清了孙骆涯的来意。孙骆涯就将怀中的方印拿了出来,请万老过目,希望能从万老这里得到些有用的情报。
万事通收了桌上的文房四宝,放在草席上,然后将桌案上的油灯拿近了几分,将方印本身的玉质显得更为洁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