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唐国西征所耗军需由波斯、法兰西、普鲁士、波兰、斯洛伐克五国承担:波斯分担军饷银一千万两,军粮六百万石,其余四国各分担军饷银五百万两,军粮三百万石;
其三,波斯国承认碎叶郡、滨海郡、塔什郡、阿斯塔郡四郡归属唐国,划入唐安西都护府管辖;
其四,《和约》签订后,六国相约互不侵犯,各守边界,互通有无;
其五,为方便诸国往来,六国决议互设常驻使臣,互设使臣馆。
贞观三十年十月初七,第一个外邦驻唐国使臣馆——法兰西国驻唐国使臣馆在长安城朱雀门街设立。
十一月二十一日,第一个唐国驻外邦使臣馆——大唐驻波斯使臣馆在乌拉城设立。随后,唐朝廷先后向法兰西、波兰、普鲁士、斯洛伐克四国派遣常驻使臣并设立使臣馆。诸国驻唐国使臣馆也陆续设立。
自《迪化和约》签订后,诸国入唐之人日渐增多,民与化外人争讼甚多,各州因无先例而无法断案,遂报呈朝廷。刑部尚书许尚军奏报曰:“今化外人与百姓争讼,窃以为多因语言及文俗不同,州郡不敢擅断,有顾虑耳。”帝问之:“所虑者何也?”答曰“今居大唐之化外人,诸国皆有,且诸国律法相异深远,与唐律更不相同。州郡所虑者,使用孰法也。若依其中某国律法,另一国必不服;若依唐律,恐化外国不甚服也。”帝曰:“爱卿所言极是。然卿以为何如?”答曰:“臣有两策,请陛下决断。一者在各地设学堂,令百姓习西洋诸国语言、民俗及律法;再者,编修律法,昭示诸国。”帝叹曰:“如此甚好,照准。然则化外人相争如何断之?”答曰:“臣思之良久,不知可行否?诸化外人相犯,同类者,依其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大唐律法断之。”帝曰“爱卿真朕之智囊也!”
乃下诏各县设法文馆、波文馆’普文馆,教习诸国语言民俗。
不久,颁发《新刑律》,新增“化外人争讼”一节,以断异案。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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