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巩(1 / 2)

 列女传目录序

刘向所叙《列女传》,凡八篇,事具①《汉书》向列传②。而《隋书》③及《崇文总目》④皆称向《列女传》十五篇,曹大家⑤注。以《颂义》考之,盖大家所注,离其七篇为十四,与《颂义》凡十五篇,而益以陈婴母及东汉以来凡十六事,非向书本然也。盖向旧书之亡久矣。嘉祐⑥中,集贤校理苏颂始以《颂义》为篇次⑦,复定其书为八篇,与十五篇者并藏于馆阁。而《隋书》以《颂义》为刘歆⑧作,与向列传不合。今验《颂义》之文,盖向之自叙。又《艺文志》有向《列女传颂图》,明非歆作也。自唐之乱,古书之在者少矣,而《唐志》录《列女传》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无录,然其书今在。则古书之或有录而亡,或无录而在者,亦众矣,非可惜哉!今校雠⑨其八篇及其十五篇者已定,可缮写。

初,汉承秦之敝,风俗已大坏矣,而成帝后宫赵、卫之属⑩尤自放。向以谓王政必自内始,故列古女善恶所以致兴亡者以戒天子,此向述作之大意也。其言大任{11}之娠文王也,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又以谓古之人胎教者皆如此。夫能正其视听言动者,皆大人之事,而有道者之所畏也。顾令天下之女子能之,何其盛也!以臣所闻,盖为之师傅保姆{12}之助,《诗》《书》图史之戒,珩璜琚踽{13}之节,威仪动作之度。其教之者虽有此具,然古之君子,未尝不以身化也。故《家人》之义归于反身{14},《二南》之业本于文王,夫岂自外至哉!世皆知文王之所以兴,能得内助,而不知所以然者,盖本于文王之躬化,故内则后妃有《关雎》之行,外则群臣有《二南》之美,与之相成。其推而及远,则商辛之昏俗,江汉之小国,兔罝之野人,莫不好善而不自知,此所谓身修故国家天下治者也。后世自学问之士,多徇于外物而不安其守,其家室既不见可法,故竞于邪侈,岂独无相成之道哉!士之苟于自恕,顾利冒耻{15}而不知反己者,往往以家自累故也。故曰“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信哉!如此人者,非素处显也,然去《二南》之风亦已远矣,况于南向{16}天下之主哉!向之所述,劝戒之意可谓笃矣。

然向号博极群书,而此传称《诗?芣苢》{17}《柏舟》《大车》之类,与今序《诗》者之说尤乖异,盖不可考。至于《式微》{18}之一篇,又以谓二人之作。岂其所取者博,故不能无失欤?其言象计谋杀舜及舜所以自脱者,颇合于《孟子》。然此《传》或有之,而《孟子》所不道{19}者,盖亦不足道也。凡后世诸儒之言经传者,固多如此,览者采其有补,而择其是非可也。故为之叙论以发其端云。

【注】

①具:陈述。②《汉书》向列传:《汉书》的《刘向列传》。《汉书》,二十四史之一,东汉班固撰,有纪、表、志、传共百篇。③《隋书》:二十四史之一,唐魏徵等撰,八十五卷。④《崇文总目》:书名,宋王尧臣等编撰,六十六卷。⑤曹大家(gǔ姑):班固妹斑昭,字惠姬,嫁曹世叔。夫亡,汉和帝召入宫,令皇后贵人师事之,号“曹大家”。大家,古代对女子的尊称。⑥嘉祐:宋仁宗年号。{7}集贤校理:官名。全称集贤殿校理,为校勘书籍之职。苏颂:字子容,晋江(今福建泉州市)人。⑧刘歆:刘向之子,字子骏,西汉文学家。⑨校雠(chóu仇):校对。⑩赵、卫之属:均为汉成帝妃嫔,恃骄专宠,祸乱朝纲。赵,赵飞燕及其妹妹。卫,卫婕妤。{11}大任:姓任,周文王之母。大,同“太”。{12}保姆:古代君主妻妾中专事抚养子女的人。{13}珩璜琚瑀(hénghuángjūyǔ衡黄居禹):均指佩玉。古人常佩带玉石,佩时分左右,上双珩,下双璜,中缀琚瑀下垂于两璜之间。行走时相触而成声,以为趋走之节制。{14}反身:反观自身,即严格要求自己。《易?家人》:“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15}顾利冒耻:见利忘义,不顾羞耻。{16}南向:古代以面向南为尊位,帝王之位即坐北朝南。{17}《诗?芣苢(fúyǐ浮以)》:《周南》篇名。《诗序》以为此篇言后妃之美,其声平和,表示妇人乐有其子。而《列女传》则谓此篇言妇人嫁于蔡国而其夫有恶疾,其母逼其改嫁,不听,故作《芣苢》之诗。{18}《式微》:《诗经?邶风》篇名。《诗序》云此诗是黎侯寓于卫,其臣劝以归而作。{19}不道:不记载,不说。

《列女传》,汉代刘向著,是我国古代第一部妇女人物传记。书中收录旧史遗文中105名妇女的故事,按她们的德行种类分为“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辨通”“孽嬖”七类,另有《颂义》一篇。其中前六类大致都属于作者认为值得称扬和取法的人物,后一类则将先秦史书曾记载过的淫邪以致亡国的妇女,如妲己、褒姒、卫宣姜、鲁文姜、骊姬、夏姬等,一一列出,予以批判。

《列女传》流传至北宋,已有些许错讹,本文是曾巩在史馆整理古籍时,特意整理了此书,并写下了这篇序文,大致作于嘉祐六年到治平四年(1061—1067)期间。主要是论述《列女传》的版本源流,并沿着原作的主旨加以讨论,借题发挥,以表现自己的政治理想。

这篇目录序,在介绍《列女传》篇目次第的基础上,进而以儒家自我修养中所奉行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信条为基础,充分肯定了《列女传》的思想价值。

文章首段概括叙述了《列女传》的流传和整理情况,并明确指出作此书的目的是“王政必自内始,故列古女善恶所以致兴亡者以戒天子”,并反复加以论述。特别叙述周文王的母亲大任在妊娠期间的表现,和后世那些淫乱邪恶的后妃相对比,围绕君主的修养与国家安危的关系充分展开议论,反复称扬刘向撰述《列女传》的意图,将帝王母亲、后妃对帝王品德,乃至国家社稷安危的影响,说得深刻透彻。曾巩认为,后天的教育很重要,但是“内助”的影响更大,它往往会直接决定一个帝王的品格和修养。譬如文王之所以兴盛,就是得益于母亲的教化。“故内则后妃有《关雎》之行,外则群臣有《二南》之美,与之相成”,再推及远处,乃至天下大治,都离不开一个“内助”。

行文至此,曾巩笔锋一转,发出感慨说:“如此人者,非素处显也,然去《二南》之风亦已远矣,况于南向天下之主哉!”得出自己的论述“向之所述,劝戒之意可谓笃矣”。收尾干净利索,同时总结前文,回归于刘向著书的本意上。这是全篇议论的着力处,叙述和议论在此升华,紧扣文章的中心:阐述母亲的德行与教育,对后来做帝王的子女的影响及作用。

这篇文章是曾巩散文风格已经成熟时期的作品,集中地体现出曾巩散文的特点:儒雅博厚,曲折绵密。李塗在《文章精义》中说此文“平平说去,宜宴不断,最淡而古”。文中所表现的思想和文章的写法,最能体现出曾巩散文结构的严密和其驾驭文字的能力,得到了后世学者的肯定。

后人评论

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曾文定公文钞》卷四:“子固诸序,并各自为一大段议论,非诸家所能及。而此篇尤深入,近程、朱之旨矣。

战国策目录序

刘向所定①《战国策》三十三篇,《崇文总目》②称十一篇者阙③。臣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正其误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叙曰:向叙此书,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④,所以大治﹔及其后,谋诈用⑤,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已亡,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者,岂将强天下之主后世之所不可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二帝三王⑥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盖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

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⑦。其设心注意⑧,偷⑨为一切之计⑩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11}也。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说之害正{12}也,宜放而绝之。则此书之不泯,其可乎?”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于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莫善于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13},有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14}。至此书之作,则上继《春秋》,下至楚之起,二百四十五年之间,载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废也。”

此书有高诱{15}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

【注】

①定:编定。②《崇文总目》:书名。宋王尧臣等编撰,六十六卷。③阙:同“缺”。④法度:法律制度。⑤用:施行。⑥二帝三王:二帝指尧、舜。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⑦易合:容易迎合各国国君。⑧设心注意:居心和用意。设,置。注,措。⑨偷:苟且,私下里。⑩一切之计:一时权宜之计。{11}寤:通“悟”,醒悟。{12}正:政治。{13}有为神农之言者:《孟子?滕文公上》:“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许行,战国时楚人,曾见滕文公,陈述神农的主张,力主君臣同耕、自食其力。孟子在书中记叙了许行的见解,并加以驳斥。神农,传说中的“三皇”之一,又称炎帝。{14}著而非之:记载下来并予以批评。著,记载。非,反对。{15}高诱:东汉学者,涿郡(今河北涿县)人,曾注释《战国策》等书。

刘向所整理的《战国策》,流传到宋代,已残缺不全,并且出现了许多错讹。曾巩访求残缺,考订谬误,将其补充修缮,还写了这篇序文。本文作于宋仁宗嘉祐后期曾巩校书史馆时,此期间正是曾巩散文艺术风格成熟阶段,本文堪称是他博厚文风的一篇代表作。

当时,朝廷上下正因为变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激烈辩论,争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看待“祖宗法度”。保守派以为祖宗之法不可变更,而力主变法的王安石则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不法先王之政,而法先王之意的主张。曾巩是赞同王安石的看法的,本文便是借评价刘向《战国策》,阐述了自己在这一问题上的主张。

本文在布局上非常严谨。无论是就全篇而论,还是从具体的段落来看,这种特点都十分明显。文章首先叙述了《战国策》一书的勘校情况,而后展开议论,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结尾又回归于《战国策》注本,首尾呼应,浑然一体。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中间的议论部分,指出战国策士是“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

曾巩有着深厚的儒学修养,同时又是一位极为博学的作家,他在文中将所有的论述与儒家的基本理论及以往的历史事实结合得非常紧密,从而将道理阐发得极为明白。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曾巩采用了正反对比的手法。先举出孔于和孟子为例,正面说“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这也是一个衡量的标准。进而举出战国策士的行为作为对照,证明这些策士导致杀身亡国的原因是有悖于先王之意,这也与王安石当时的主张是一致的,可见他论述的是战国策士,而所阐发的,却是与现实政治密切相关的政治主张。

后人评论

王慎中:“此序与《新序目录序》相类,而此篇为英爽轶宕。”(《唐宋八大家文钞?曾文定公文钞》)南齐书目录序

《南齐书》八纪,十一志,四十列传①,合五十九篇,梁萧子显②撰。始,江淹③已为《十志》,沈约又为《齐纪》,而子显自表④武帝,别为此书。臣等因校正其讹谬,而叙其篇目曰:将以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而为法戒,则必得其所托,而后能传于久,此史之所以作也。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则或失其意,或乱其实,或析理之不通,或设辞之不善,故虽有殊功韪德⑤非常之迹,将暗而不章,郁而不发,而梼杌嵬琐奸回凶慝之形⑥,可幸而掩也。

尝试论之。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

何以知其然也?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为治天下之本。号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设,其言至约,其体至备,以为治天下之具,而为二典⑦者推而明之。所记者岂独其迹也?并与其深微之意而传之,小大精粗无不尽也,本末先后无不白也。使诵其说者如出乎其时,求其旨者如即乎其人。是可不谓明足以周万事之理,道足以适天下之用,知足以通难知之意,文足以发难显之情者乎?则方是之时,岂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盖执简操笔⑧而随者,亦皆圣人之徒也。

两汉以来,为史者去之远矣。司马迁从五帝三王既没数千载之后,秦火⑨之馀,因散绝残脱之经,以及传记百家之说,区区⑩掇拾,以集著其善恶之迹、兴废之端,又创己意,以为本纪、世家、八书、列传之文,斯亦可谓奇矣。然而蔽害天下之圣法,是非颠倒而采摭{11}谬乱者,亦岂少哉?是岂可不谓明不足以周万事之理,道不足以适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难知之意,文不足以发难显之情者乎?

夫自三代以后,为史者如迁之文,亦不可不谓隽伟拔出之才、非常之士也。然顾以谓明不足以周万事之理,道不足以适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难知之意,文不足以发难显之情者,何哉?盖圣贤之高致,迁固有不能纯达其情而见之于后者矣,故不得而与之也。迁之得失如此,况其他邪?至于宋、齐、梁、陈、后魏、后周之书,盖无以议为也。

子显之于斯文,喜自驰骋,其更改破析刻雕藻缋{12}之变尤多,而其文益下,岂夫材固不可以强而有邪!数世之史既然,故其事迹暧昧,虽有随世以就功名之君,相与合谋之臣,未有赫然得倾动天下之耳目,播天下之口者也。而一时偷夺倾危{13}、悖礼反义之人,亦幸而不暴著于世,岂非所托不得其人故也?可不惜哉!

盖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故为之者亦必天下之材,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岂可忽哉!岂可忽哉!

【注】

①纪:亦称“本纪”,古代史书中的一种体裁,多用以记述帝王的主要事迹或一代的大事。志:古代史书中的一种体裁,记叙典章制度及州县建制、山川地理的变革情况。列传:古代史书中的一种体裁,用以记载帝王之外各类历史人物的事迹。②萧子显:字景阳,南兰陵郡(今江苏常州)人,官至吏部尚书。著有《南齐书》等。③江淹:字文通,济阳考城(今河南兰考)人。南朝齐、梁时期著名作家。④表:表彰,彰显。⑤韪(wěi伟)德:美德。⑥梼杌(táowù桃误):古代传说中的怪兽名。此处比喻恶人。嵬琐:卑劣猥琐。奸回:奸诈。凶慝(tè忒):凶恶。形:面目,劣迹。⑦二典:指《尚书》中记载尧、舜事迹的《尧典》和《舜典》。⑧执简操笔:负责文书工作的人。简,魏、晋以前用来书写文书、史传的一种人工削制而成的竹片。⑨秦火:指秦始皇焚书之举。⑩区区:一点一点地。此处引申为辛勤的意思。{11}采摭(zhí直):采集摘取。{12}藻缋(huì会):文采。{13}偷夺倾危:指阴谋篡夺政权、颠覆国家的人。

本文是曾巩整理南北朝时梁代萧子显所编撰的《南齐书》时写的一篇序文,作于他在馆阁校勘古代典籍时期。《南齐书》是记叙南朝齐一代的史书。南齐是我国南北朝时期继刘宋之后建立的一个王朝,立国仅短短的24年。萧子显是南齐开国皇帝齐高帝萧道成的孙子,因而在书中处处为自己的祖父和家族回护甚至加了许多溢美之辞,因此后人对这部史书便颇多非议。

曾巩也表现出对这部史书的不满,认为它有意篡改历史,以致一些应该予以颂扬的历史人物没有得到很好的表现,而一些“偷夺倾危、悖礼反义之人”反而被美化,使其恶行未能暴露于天下;其语言又“刻雕藻绩”,即刻意追求华丽。于是他在整理完萧子显的这部拙劣的史书之后,便写了这篇目录序,来阐述自己对史书与一个史官的看法。

本文的重点也不在于介绍原书的体例、流传及整理情况,而是借《南齐书》的得失引发议论,阐述自己的认识,充分表现自己的史学观。作者明确指出,一部史书是否优秀,取决于它能否“以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而为法戒”。既然史书编写的目的是使后代君臣能以史为鉴,去奸佞、远小人,推行正确的治国方略,建立清明的政治,那么史家的水平、素质和作史动机就显得尤为重要。由此看来,萧子显根本就不具备一个优秀的历史学家所应有的基本素质。

曾巩在综论历代史家、史书优劣得失的基础上,义正辞严地说,一个优秀的史家应该具备四个基本的条件:“明”“道”“智”“文”,即识见、思想、才智和文采。“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但作者却没有由此而直接转入对萧子显和《南齐书》的批判,而是进而举出历史上优秀的史书和优秀的史家为具体的事例。他举出《尚书》中的《尧典》《舜典》作为例证,认为这些儒家经典的作者才具备这样四个条件。

而历代以来,并非所有的“任政者”都是圣哲贤士,“执简操笔”的史官也非都是“圣人之徒”,史书出现谬误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所托不得其人”,所以即使连《史记》也有许多“蔽害天下之圣法,是非颠倒而采摭谬乱”之处,这是因为司马迁也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才会有这样的失误。

现在看来,虽然他对《史记》及其作者司马迁的评价显然有失偏颇,但曾巩所提出“良史”的四个条件,应该说是非常有道理的,因而也得到后世学者的充分肯定。

从文章结构上来说,本文承续了曾巩一向的绵密周匝的文风,值得细细品读。开头借对萧子显的《南齐书》进行批评,来展开关于良史标准的讨论,以极简略的笔墨介绍《南齐书》的篇目,然后立即指出,南齐短短24年的历史,“江淹已为《十志》,沈约又为《齐纪》”,说明萧子显《南齐书》的编撰背景和意图,目的是由事及议,引出全篇议论。而后展开议论,提出史书编撰的目的是为了以史为鉴,是有益于国家社稷的观点,并分析史书失实的原因是“所托不得其人,则或失其意,或乱其实,或析理之不通,或设辞之不善,故虽殊功韪德非常之迹,将暗而不章,郁而不发,而祷杌嵬琐奸回凶慝之形,可幸而掩也”。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作为“良史”的标准,同时也文章末尾对其作者进行批评的伏笔。可谓是入木三分,气势磅礴,环环相扣,一气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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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行:“南丰推本唐、虞二典,抉摘史家谬乱,而结之以明夫治天下之道,直为执简操笔者痛下针砭。”(《唐宋八大家文钞》卷十四)赠黎安二生序

赵郡①苏轼,余之同年友②也。自蜀以书至京师遗予,称蜀之士曰黎生、安生者。既而黎生携其文数十万言,安生携其文亦数千言,辱以顾予。读其文,诚闳③壮隽伟,善反复驰骋,穷尽事理,而其材力之放纵,若不可极者也。二生固可谓魁奇特起之士,而苏君固可谓善知人者也。

顷之,黎生补江陵府司法参军④,将行,请予言以为赠。余曰:“余之知生,既得之于心矣,乃将以言相求于外邪?”黎生曰:“生与安生之学于斯文,里之人皆笑以为迂阔⑤。今求子之言,盖将解惑于里人。”

余闻之,自顾而笑。夫世之迂阔,孰有甚于予乎?知信乎古,而不知合乎世;知志乎道,而不知同乎俗。此余所以困于今而不自知也。世之迂阔,孰有甚于予乎?今生之迂,特以文不近俗,迂之小者耳,患为笑于里之人。若余之迂大矣,使生持吾言而归,且重得罪,庸讵⑥止于笑乎?然则若余之于生,将何言哉?谓余之迂为善,则其患若此;谓为不善,则有以合乎世,必违乎古;有以同乎俗,必离乎道矣。生其无急于解里人之惑,则于是焉必能择而取之⑦。遂书以赠二生,并示苏君以为何如也。

【注】

①赵郡:今河北省赵县。北宋末年升为庆源府。苏轼是四川眉山人,由于他的远祖是赵州栾城人,所以苏轼除署“眉山苏轼”外,又称“赵郡苏轼”。②同年友:古时称同榜考取功名者为同年。③闳:宏大。④司法参军:官名,置于各州,掌议法断刑。⑤迂阔:迂远而不切实际。⑥庸讵:也作“庸遽”,岂、难道的意思。⑦择而取之:指在古文与时文、道与世俗之间的选择。

这是一篇应黎生之求而写的赠序,写于治平四年(1067)。黎安二生是苏轼写信推荐给曾巩的朋友。他们从四川拿着自己的文章来京师就正于曾巩,也是“以文会友”之意。不久,黎生补任江陵府司法参军。行前,应两人的邀请,曾巩写了这篇十分著名的文章。

宋初百余年间,文风犹沿晚唐五代颓习,夸声色、讲偶对、空洞卑弱的“时文”泛滥一时。虽然以阳修为首的人笃行儒道,极大地扭转了文坛风气。但其后很长一段时间,古文与时文一直在反复激烈斗争。蜀士黎、安二生学习古文,被乡人笑为迂阔。曾巩便借赠序的机会,反击世俗对古文运动的指责,向有志于古文的黎、安二生表示赞赏,并自谓“迂阔”,且以“迂”为善,表现了作者对“道”的不渝的忠诚。

首段介绍、黎、安二生,称赞他们的文学才华。介绍黎、安二生,却并不立即下笔,却先写苏轼,再写苏轼来信赞二生,然后写其人其文,旨在以文坛大师烘托黎安二生,突出二生文才。后才写黎、安二生先后携文拜访自己,赞赏他们的文“闳壮隽伟,善反复驰骋,穷尽事理,而其才力之放纵,若不可极者也”。最后再以苏轼“善知人”作结,表面赞赏苏轼,实是是迂徐曲折地夸赞黎、安二生。

本文还运用了正话反说的手法,前文极力铺陈藻饰黎安二生文才,正是为了说明后面的“不迂”,“不迂”而以“迂”名之,正话反说,文曲意直。黎、安二生请曾巩为之辩驳。曾巩并没有正面为之辩驳,而是抓住“迂阔”二字生发出许多议论,从而揭露了世俗的谬误。此段文字虽然简短,却显示出内在的锋芒。

最后一段说理叙事更为曲折。作者先自顾而笑,再言自己的迂比二生更甚。进而分析自己和二生的迂,从而得出结论说,黎安二生的“小迂”是为“文”之迂,是文风问题;自己的“大迂”是为人之迂,是“道”的问题。作者以“迂”为善,表现决不附和颓倾的世风,对“道”的不渝的忠诚,及我行我素、无所畏惧、勇于躬行直道的可贵精神。

文末以“使生持吾言而归,且重得罪,庸讵止于笑乎”来回复黎生“将解惑于里人”的请求。行文至此,似在回绝黎生解惑的请求。但这并不是作者的本意,接下来作者才转入正题,分析迂的善与不善,把选择的主动权交给黎、安二生,让他们自己选择,看似没有回答黎、安二生的疑问,但文中满含期待的语气,实际是以一种含蓄和缓的方式劝勉二生坚守儒道,不要顾忌世俗的嘲笑。正话反说,欲扬先抑,用讥世之词为二生和自己作了有力的辩护。

后人评论

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卷十一:“文之近俗者,必非文也。故里人皆笑,则其文必佳。子固借迂阔二宇,曲曲引二生入道。”

送王希序

巩庆历三年遇潜之①于江西。始其色接吾目,已②其言接吾耳,久其行③接吾心,不见其非。吾爱也,从之游。四年间,巩于江西,三至焉。与之上滕王阁④,泛东湖,酌跑马泉。最数游而久乃去者,大梵寺秋屏阁,阁之下百步为龙沙,沙之涯为章水,水之西涯横出为西山,皆江西之胜处也。江西之州中,凡游观之可望者,多西山之见。见西山最正且尽者,唯此阁而已。使览登之美穷于此,乐乎?莫与为乐也。况龙沙、章水、水涯之陆陵、人家园林之属⑤于山者,莫不见,可见者不特西山而已,其为乐可胜道邪?故吾与潜之游其间,虽数且久不厌也。其计于心曰:奚独吾游之不厌也,将奉吾亲,托吾家于是州,而游于是,以欢吾亲之心而自慰焉。未能自致也,独其情旦而作,夜而息,无顷⑥焉忘也。病不游者期月矣,而潜之又遽去⑦,其能不怃然⑧邪?

潜之之将去,以书来曰:子能不言于吾行邪?使吾道潜之之美也,岂潜之相望意也!使以言相镌切⑨邪?视吾言不足进也。视可进者,莫若道素与游之乐而惜其去,亦情之所不克己⑩也,故云尔。嗟乎!潜之之去而之京师,人知其将光显也。光显者之心,于山水或薄,其异日肯尚从吾游于此乎?其岂使吾独也乎?六年八月日序。

【注】

①潜之:指王希,字潜之。②已:已而,随后。③行:品行,操守。④滕王阁:唐永徽四年(653)滕王李元婴都督洪州(今江西南昌市)时建。与下文东湖、马跑泉、大梵寺秋屏阁等,均为南昌名胜。⑤属(zhǔ主):连接。⑥无顷:没有一刻。⑦遽去:突然就离去。遽,骤然。⑧怃然:形容怅然失意的样子。⑨镌切:情意恳挚地劝诫。镌,凿、刻。切,责备。此处均为引申义。⑩情之所不克己:情不自禁。克己,约束、克制自己。

本文作于宋仁宗庆历六年(1046),当时曾巩正在临川求学,为了送朋友王希赴京而写下这篇赠序。文章回忆了两人从相识到结交的经过,描绘了一同游览的踪迹和在游览中所获得的乐趣,字里行间显示出两人间深厚的友情,委婉地表达出希望王希在仕途“光显”之后,不要淡漠了和自己之间的这份友谊。

本文工笔描绘,刻画细腻。先描绘临川的美景,从滕王阁、东湖,到跑马泉,都是江西的美景。“大梵寺秋屏阁,阁之下百步为龙沙,沙之涯为章水,水之西涯横出为西山,皆江西之胜处也。”短短的几句话,就概括性地叙述了他们的游历所见。

但作者又恐怕这种泛泛的介绍不足以表现他们同游之乐,更不足以体现两人在游览中建立起来的深厚感情。因此在这番概述之后,又选择这些游览中最令他们留连忘返的大梵寺秋屏阁进行描述,极写登临秋屏阁之所见所感,写由这些所见所感中所体味到的无穷之乐。这部分分三层展开。先写在洪州可远眺的风景——西山,“江西之州中,凡游观之可望者,多西山之见。见西山最正且尽者,唯此阁而已。”正由于“最正且尽”,所以“览登之美穷于此”,从中所获得的游览之乐也就为别处所不能比拟。第二层写秋屏阁上可以看到的他们陶醉的其他景物:“龙沙、章水、水涯之陆陵、人家园林之属于山者,莫不见,可见者不特西山而已,其为乐可胜道邪?”以其如此,“故吾与潜之游其间,虽数且久不厌也”。这句话承上启下,紧接着顺势推进一层,写自己甚至想举家居此,一直想来饱览这山水风光,但未能如愿,今日好不容易能够尽情,偏偏此时王希又突然要离去,自己自然觉得怅然若失。这一层通过写对其美景的极度喜爱与眷恋,来反衬和烘托秋屏阁风光之美的令人不能忘怀。

这分明是在写景,而在实际上是借写游览景物时的同游之乐来写与王希之间的深厚情谊。这种同游之乐写得越充分,则朋友之间的友情就显得越深厚;友情越深厚,也就更值得自己珍惜。试想,风光如此之美,同游如此之乐,但同游者又要离去,从此天各一方,以后自己即便再来,即便美景依旧,也未必会有那种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同游之乐了。想到这些,能不为之“怃然”么?

行文至此,水到渠成,乘势揭示出全文的主旨:“嗟乎!潜之之去而之京师,人知其将光显也。光显者之心,于山水或薄,其异日肯尚从吾游于此乎?其岂使吾独也乎?”意思是希望友人不要在“光显”之后淡薄了山水之情,不再与自己游,使自己显得寂寞而孤独。暗自寄托了希望王希不要淡漠了和自己的友情的希望,但却始终不直说,而寄托在山水之情上,可谓是构思精巧,委婉含蓄,令人读后久久难忘。

后人评论

《宋史?曾巩传》评其文:“立言于欧阳修、王安石间,纡徐而不烦,简奥而不晦,卓然自成一家,可谓难矣。”

先大夫集后序

公所为书,号《仙凫羽翼》者三十卷,《西陲要纪》者十卷,《清边前要》五十卷,《广中台志》八十卷,《为臣要纪》三卷,《四声韵》五卷,总一百七十八卷,皆刊行于世。今类次①诗、赋、书、奏一百二十三篇,又自为十卷,藏于家。

方五代之际,儒学既摈②焉,后生小子,治术业于闾巷,文多浅近。是时公虽少,所学已皆知治乱得失兴坏之理。其为文闳深③隽美,而长于讽谕,今类次乐府以下是也。

宋既平天下,公始出仕。当此之时,太祖、太宗已纲纪大法矣,公于是勇言当世之得失。其在朝廷,疾④当事者不忠,故凡言天下之要,必本天子忧怜百姓、劳心万事之意,而推⑤大臣从官执事⑥之人,观望怀奸⑦,不称天子属⑧任之心,故治久未洽。至其难言⑨,则人有所不敢言者,虽屡不合而出⑩,其所言益切,不以利害祸福动其意也。

始公尤见奇于太宗,自光禄寺丞{11}、越州监酒税{12}召见,以为直史馆,遂为两浙转运使{13}。未久而真宗即位,益以材见知,初试以知制诰{14},及西兵起{15},又以为自陕以西经略判官。而公尝激切论大臣,当时皆不悦,故不果用。然真宗终感其言,故为泉州未尽一岁,拜苏州,五日,又为扬州,将复召之也。而公于是时又上书,语斥大臣尤切,故卒以龃龉{16}终。

公之言,其大者,以自唐之衰,民穷久矣,海内既集{17},天子方修法度,而用事者尚多烦碎,治财利之臣又益急。公独以谓宜遵简易、罢管榷{18},以与民休息,塞天下望。祥符{19}初,四方争言符应{20},天子因之,遂用事泰山,祠汾阴,而道家之说亦滋甚,自京师至四方,皆大治宫观。公益诤,以谓天命不可专任,宜绌{21}奸臣,修人事,反复至数百千言。呜呼!公之尽忠,天子之受尽言,何必古人!此非传之所谓主圣臣直{22}者乎?何其盛也!何其盛也!

公在两浙,奏罢苛税二百三十馀条。在京西,又与三司{23}争论,免民租,释逋负{24}之在民者。盖公之所试如此,所试者大,其庶几矣。

公所尝言甚众,其在上前{25}及书亡者,盖不得而集;其或从或否,而后常可思者,与历官行事,庐陵欧阳公已铭公之碑特详焉,此故不论,论其不尽载者。

公卒以龃龉终,其功行或不得在史氏记;藉令记之,当时好公者少,史其果可信欤?后有君子欲推而考之,读公之碑与其书,及余小子之序其意者,具见其表里{26},其于虚实之论可核矣。

公卒,乃赠谏议大夫。姓曾氏,讳某,南丰人。序其书者,公之孙巩也。至和元年十二月二日谨序。

【注】

①类次:按文体分类依次编排。②摈(bìn鬓):抛弃。③闳(hóng宏)深:博大,深厚。④疾:痛恨。⑤推:推究。⑥从官:指帝王身边的侍从官员。执事:古时指侍从左右供使令的人。⑦观望怀奸:见风使舵,心怀奸诈。⑧属(zhǔ主)任:托付,委任。⑨难言:诘难责备的话。⑩出:古意指离开京城到地方去任职。{11}光禄寺丞:光禄寺属官,职责是参与准备祭祀、朝会及酒宴诸事。{12}监酒税:收取酒税的官。{13}转运使:宋初所设的州府以上的行政长官,负责一路或数路财赋,并督察地方官吏。{14}知制诰:负责为皇帝起草诏令的官。{15}西兵起:指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西夏兵围攻灵武一事。{16}龃龉(jǔyǔ咀语):上下齿不相配合。此指意见不合,彼此相恶。{17}集:同“辑”。辑睦,安定。{18}管榷(què确):宋代一种制度,对茶、酒等实行国家专卖。{19}祥符:全称“大中祥符”。宋真宗赵恒年号。{20}符应:也叫“瑞应”。古时以所谓天降“符瑞”,附会与人事相应,称做“符应”。{21}绌(chù处):贬退,排斥。{22}主圣臣直:因君主圣明,故臣下敢于直言。{23}三司:指盐铁、度支、户部三部门。为宋代主管国家财政的中央机构。{24}释逋(bǔ补)负:取消(百姓)拖欠的赋税。逋,拖欠。负,亏欠。{25}在上前:留在御前。指被皇帝留下来不批发的奏章。{26}表里:此指言行和思想。

本文写于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是曾巩为已故祖父的文集所作的后序。曾致尧,字正臣,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进土,历任秘书丞、转运使、尚书户部郎中等职,性格貌似迂阔而实则耿介,对曾巩的影响很深。因死后追赠右谏议大夫,因此曾巩称之为“先大夫”。

曾巩一生,都非常崇敬祖父,又尤为赞赏祖父这种勇言当世得失的精神,不仅亲自整理其文集,还求请当时文坛的大手笔欧阳修、王安石为作神道碑铭和墓志铭。本文便是他在整理曾致尧的文集后,为文集作的一篇序文。

关于曾致尧的生平事迹本文中笔墨不多,一是因为欧阳修所撰写的曾致尧神道碑铭中,已作了详细记叙,本文便专写为碑铭所“不尽载者”。再就是曾致尧的“历官行事”并不是本文的写作重点,本文重在论述他的生平言行中所表现出来的崇高品德。

本文虽然是一篇文集序,但其实是借评论祖父的文集来颂扬祖父的政绩和人品。所以,实际上成了一篇别具一格的人物传论。文章始终围绕“勇言当世之得失”这一中心来陈述祖父的事迹,从他才入仕时勇言当世之得失,激烈地批评朝廷官员“观望怀奸,不称天子属任之心”,到屡次受到打击与排斥,被排挤出京城去任地方官,但“所言益切,不以利害祸福动其意”。清晰地为读者刻画出了一位忠君爱民、刚直好谏的官员形象,突出了曾致尧不为利害祸福所动的思想品德。

为了进一步增强印象,曾巩举出几个具体的事例来加以论证:一是在太宗、真宗两朝,曾致尧本来受到皇帝赏识几度官职升迁,却又都因“常激切论大臣,当时皆不悦,故不果用”。后来真宗想重新召用他时,他又在这关键时刻上书,“语斥大臣尤切”,以致“卒以龃龉终”。二是真宗大中祥符年间,自天子至百官,崇尚道教之风极为浓烈,曾致尧却极言力谏,“以谓天命不可专任,宜绌奸臣,修人事,反复至数百千言”。三是在任两浙转运使时,奏罢苛税。四是在京西任职时,“又与三司争论,免民租,释逋负之在民者”。而这些都反映在他的文集中,他自己也因此而落了个“以龃龉终”的结局。

纵观全文,曾巩融感情于叙事之中,显得感慨低回。曾巩对祖父的了解,主要是假之于曾致尧的遗著和亲旧间的传闻。文章取夹叙夹议的形式,将自己的议论与对祖父生平事迹的介绍结合得非常紧密,使得文章饱含感情。既为祖父的悲剧命运而感叹,感叹当时朝臣的非难及天子优容纳谏的圣德;又不能直言批评造成这一命运的君主,只好抚卷长叹:“呜呼!公之尽忠,天子之受尽言,何必古人!此非传之所谓主圣臣直者乎?何其盛也!何其盛也!”这是感慨,但感叹之中又有讽刺,是讽刺与批评的一种含蓄的表达形式,也更加凸显一种鲜明的对比和深刻的矛盾。

不难猜想,曾致尧文集所辑集的,又正是这类批评尖锐、言辞激切的章表文字,人物本身的坎坷经历与文集的内容,都决定着文章易于显现出一种辞危言苦的特点和倾向。本篇序文却采用夹叙夹议的方法,以叙述人物直言批评时政的事迹为主,不时杂以慨叹与评论,反复称述其直言忠谏的品格,措辞也极有分寸,藏锋不露,感人肺腑。

后人评论

方苞在《唐宋八家文百篇》中认为曾巩的散文“能与欧、王并驱,而争先于苏氏”。

寄欧阳舍人①书

巩顿首再拜舍人先生:

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②墓碑铭,反复观诵,感与惭并。

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其辞之作,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生者得致其严③。而善人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恶人无有所纪,则以愧而惧。至于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嘉言善状,皆见于篇,则足为后法。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

及世之衰,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故虽恶人,皆务勒④铭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后之作铭者,常观其人。苟托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故千百年来,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书之非公与是故也。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非畜⑤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盖有道德者之于恶人,则不受而铭之,于众人则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恶能辨之不惑,议之不徇⑥?不惑不徇,则公且是矣!而其辞之不工,则世犹不传,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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