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心上人。”
“既然是心上人,今晚我留下陪你过夜。”张旭满不在乎的挑逗道。
“官人住在我这里,是要挨板子的。”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可是若浅舍不得。”
“跟我来杭州后悔了吧?”张旭笑问,亲手给若浅斟了一杯酒。
若浅和了小半杯,点点头说:
“开始听说你是官家人的时候,的确有点后悔,毕竟凭奴家这身份,在您身边连个名份都得不到,后来听说可以每月给奴家五十两银子,也觉得值了。”
“你在秦淮河上每月赚的可不止五十两。”张旭反问。
“有个官人养着,比起出卖自己,不知要强上多少倍!”若浅感叹道。
“放心!五十两只是你的零用钱,我赚的银子,够你一辈子花不完。”张旭端起酒杯的同时,给出了这个承诺。
“奴家相信。”若浅说着,跟张旭一起喝干了杯中美酒。
张旭陪若浅畅谈了个把时辰,便下船离开,毕竟自从画舫停泊以后,这个地方非常显眼,若是逗留的太晚,恐怕真的会被居心叵测之人弹劾!
回到宅子里,安稳的睡了一夜,第二天,他便开始继续忙碌。
顾春娘已经选好纺织厂开业的黄道吉日,据说就在三天之后,而张旭则打算用这三天时间,做出一份惊艳的礼物——电灯。
在他所生活的时代,这东西是很平常的日用品,价格低的不值一提,但是亲手制作起来,却麻烦的很。
爱迪生发明的电灯用了钨丝,而张旭来到的这个时代,还没有钨矿。
采矿这个行当,他绝对是个外行,甚至连钨矿石长成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但是张旭记得,在爱迪生发明钨丝电灯之前,还有一种更为古老的碳纤维灯丝。
这种灯丝的制作方法很简单,就是将竹丝碳化。
碳化这种工艺听起来很高档,其实就是将木头烧成碳的过程。
张旭特意找来几十根竹丝,都给编成弯弯曲曲的灯丝模样,打发二驴子专门送到城外,找炭窑的师傅帮忙烧制。
毕竟竹丝这东西太脆弱,张旭没有烧炭的经验,如果自己动手,恐怕会直接烧成灰。
这次他准备的非常充分,先前在聚宝斋高价购买的玻璃瓶,便是最为重要的原材料:灯泡。
为了密封,张旭又请木匠做了木塞,并且在每个木塞上打了两个穿线孔。
先前缠完线圈剩下的铜丝,便是连接灯泡和发电机的线路,张旭同样还是用松脂给这些线路做绝缘层。
松脂凝固之后,要比塑料硬的多,因此必须提前布好线路,成型之后便不能随便移动。
张旭手上只有十三个玻璃瓶,所以只能做十三个灯泡,这个时代,还不需要晚上加班作业,只在工厂里留五个照明就足够了。
剩余的八个灯泡,其中六个布置在红绡坊的铺子里,最后两个接入了若浅的画舫。
他原本打算在河堤上搭建一个舞台,用来举办开业典礼,但是时间已经来不及。
思来想去,最终找了几十民工,把若浅的画舫拖上岸,摆在工厂门外的河堤上,这个舞台可是足够招摇的。
若浅姑娘对此倒是满不在乎,画舫上岸以后,便成了个木屋,住在里面或许还可以更舒服些。
当然她这几天也非常忙碌,从早到晚都要接连换不同材质的衣服,给画师做“模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