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2)

 用最快的剑,喝最醇的酒,追最漂亮的女人,这就是江湖人眼中的慕容紫衣。

不要认为侯爷一定就是留着花白的胡子,整天板着面孔的人。慕容紫衣不仅没有留胡子,而且年轻的很。第一眼看到他,你绝对不会认为他是一个侯爷,你更相信他是一个大戏班里的当红花旦。慕容紫衣不象是生长在大漠里的人,粉雕玉琢般的脸上,一对蓝宝石般的眼睛,如同初春天山上融化的雪水般清彻,嘴不小却也绝对不大,红润而丰满地长在悬胆般的鼻下。

有的人喜欢收集字画,有的人喜欢收集古董,有的人喜欢收集瓷器,有的人喜欢收集宝马,只要他乐意。所以慕容紫衣喜欢收集宝剑。他府中“藏剑阁”里,至少有一百柄从各地搜集来的宝剑。对于这些宝剑,他可以象说出自己长了几根脚趾头一样,说出它们的来历。但是这些剑并不只是用来把玩的。一次,在打猎的途中,一只大雕如同利箭破空而下,当利爪刚落到羊背的一刹那,他从马背上腾空而起,拔剑出销,轻松地洞穿了大雕的咽喉。从起身、拔剑、出剑到回落到马背,一气呵成,白衣轻飞,如同湖中舞动的天鹅。

慕容紫衣喝酒喜欢一小口一小口地泯,但是这并不是说他的酒量不大。只不过,他不喜欢喝太多的酒,他说,酒是用来品的,而不是用来喝的。

而我却只是喀尔曲尕城内的一个铁匠,尽管我同时是徽州城最大的商号“三星楼”的少东家。有句俗语说,富贵不过三代。从我曾祖父白手起家,成为富甲一方的江南大贾,到我父亲已经是整整三代,所以我必须学会一些祖上不会的本领。吟诗、下棋、作画、抚琴,这些在江南时,至少有二十个精通此道的先生教过我。

在大漠,你想不学会喝酒都是很难的一件事情,不管认识不认识,你随便走进谁家的帐房,都会被热情好客的主人灌得滥醉如泥。至于赌坊和妓院,只要是有男人的地方就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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