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她。
从山崖下的水塘里,隐约看到了自己的模样,就能确定,她不再是她了。
可她还是她。她的父母,她的家,她的奔驰车,她的公司,还有那个让她伤透了心的男友。一切的一切,就在脑海里。三年过去,不曾忘记分毫。
是了,上一刻还在买醉,下一刻就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
头很疼,就像经历一场宿醉的清晨。后脑勺有血痂,应该有外伤。申小菱努力回忆参加急救培训时所学的内容,可大部分都记不得不那么清晰了。
大腿受了伤,无法站立。好在不知何时,已粗略地包扎了一番。包扎手法看起来还挺专业。她用手轻轻按压伤口,是疼痛的,知觉还在。股骨骨折也不太可能骨折,否则早已疼晕过去。
她仔细扣掉指甲表面的泥,轻轻按压,手指血色恢复很慢,这身体很有可能是失血过多而丢了魂。恐怕自己目前的状况,所能做的也不多。
“有人吗——”她试着喊出声:“救命啊!”
——————
申小菱清了清嗓子,说:“大人,民妇曾从山顶摔至山谷,伤过头,过去的事情确实完全不记得了。”
萧伯鸾正要发作,明王压住他的手,问是何时之事。
她抬头迎着两人的目光,答道:“三年前——”
明王打断她的话,问,可记得具体日子?
“不记得是什么日子了,只知道应该是下了一场大雨,民妇所乘之车从山路滑下,随车之人皆命丧山底。民妇醒来头受了伤,已不记得自己姓甚名谁,只从身上的一方帕子看到‘小菱’二字,想着自己劫后余生,故而姓申。”
她原本就叫申小菱。
萧伯鸾追问:“只有你一人活着?”
申小菱心中一紧:“不,救我的大姐说她发现我时,我怀里还护着一个像是刚百天的孩子,就是我儿子——”
她给孩子起名叫照儿。
萧伯鸾冷笑:“你在本官身边三年,四年前以无所出为由,自请下堂,而你现在带着一个儿子!”
申小菱道:“大人,过去的事我不记得,如您所说,我几年无所出,你放了我,我再嫁生子,又有何不对?”
假设这个人当真是自己的“前夫”,那么,生不出孩子这个问题,很有可能是他有隐疾。但申小菱不会傻到在这个时候去说出来。
而且,照儿他.......
明王问:“那你守寡是从何说起?”
“当时车里还有一名男子,看样子应该和我年纪相当,又穿得也像是——”申小菱说,“我一个失忆的妇道人家,带着一个孩子,又不见有人来寻,想要立个女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