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红酒配凉皮(1 / 2)

 也许是日光灯的启辉器受到了六分之一嗓门的震动,学生处办公室里的一个日光灯工作不稳定,使得六分之一的大鼻子也一明一暗,四张办公桌也一明一暗,墙上“学校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标语也一明一暗,以此配合六分之一那一开一合的嘴。

丁丁的呼吸都变得沉重了。六分之一关掉日光灯,一片迷茫的狭小空间里,世界暗了下来,无所谓清楚不清楚。

虽然卷毛儿狮子头插队,但六分之一以为,上海是一座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城市,丁丁先动手,所以错全在丁丁。按照六分之一的说法,丁丁揍狮子头,极大地损坏了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形象,极大地损坏了工大文明校园的先进形象,必须给丁丁记大过。

记过就记过。烦人的是,六分之一在办公室里把丁丁骂了一个钟头,丁丁已经五体投地般暗暗佩服过六分之一的口才了,六分之一还是没有口渴的迹象。丁丁以前在东北打架,善后工作从来没有如此复杂。

上次宿舍里用电炉,由于大师级国宝的助攻,丁丁逃出了六分之一的魔爪,谁知,最终还是逃不过六分之一的佛掌心。

丁丁被骂得支离破碎,回到宿舍时,脸更黑了,与手里拿着一瓶红酒的方自归擦肩而过。

这天,卢莞尔请方自归喝酒吃饭。

百泰街的违章建筑搭得很有章法,这也是借着南巡讲话后万众创业的春风搭起来的。街上人来人往,热热闹闹,方自归和卢莞尔也一头扎进热闹里去了。

“为什么要喝这种酒?”方自归问。

“健康。”卢莞尔道,“白酒太烈。你看你上次喝酒,脸红得像猪肝一样,多难看啊。”

方自归以为,喝酒不是化妆,目的不是为了要你好看,而是要你好晕。以“要你好晕”为目的,白酒当然比红酒好。方自归虽然看不懂法文,百分号还是认识的,知道10的意思,于是道:“才十个percent,太淡了。能好喝吗?”

“当然啦。”

“怎么个好喝法?比较甜还是比较辣?”

卢莞尔仰脸想一想道:“嗯——这个酒喝下去,很有结构感。这个不太好表达,就是要去体会。”,

听到“结构”两个字,方自归差一点儿结巴,“结……结构感?”

“有的酒我喝下去就觉得太寡淡了,觉得也没有什么变化,就是直来直去的,特别没有感觉。”

方自归自以为想象力丰富,可他想象了一下,一下子想象不出“结构”这个词,怎么可以用来形容一种液体。难道这个与钢筋水泥比较相关的建筑学用语,也可以用来形容流动性极强的一种酒吗?

“结构感……那是怎么回事?”

“我们一边儿喝,我一边儿给你解释。”

“好吧,那我们去回回香吧。”

两个人手拉手沿着百泰街走,向回回香的方向而去。走着走着,方自归突然停下了脚步。

方自归喜道:“这是一家陕西面馆!没想到是一家陕西面馆!”

前阵子这家小店装修,搭违章建筑,原来是开了家新店。卢莞尔道:“你怎么肯定是陕西的?”

“八百里秦川,说的肯定是陕西。我们今天不去回回香了,就这家吧。”

两人走进小店,因为是新装修,还算干净,只是装修非常简单。

方自归问:“老板,你们有凉皮吗?”

“有!”

“你们有肉夹馍吗?”

“必须有啊。”

方自归很多年没吃过凉皮和肉夹馍了,于是立即拽着卢莞尔找了个空桌子坐下。

“你吃过凉皮吗?”方自归问卢莞尔。

“没有。”

“我告诉你,可好吃了。要不我们一人一碗凉皮,一人一个肉夹馍,再点个凉拌时蔬。”

“这样吧,凉拌菜先上,凉皮和肉夹馍你先自己点。上来以后我尝尝,要是我能接受,我再点。”

“行,就这么地。”

方自归点了餐,服务员帮忙开了红酒。

“那这瓶好酒,要多少钱一瓶?”方自归问

“一两百块吧。”

方自归吓得把手中的一杯红酒放回到桌上,再一推,道:“你们这些上海的小资产姐姐啊,这瓶酒顶我一个多月的生活费!”

卢莞尔笑道:“紧张什么?我说的是外面的市价。我小嬢嬢是做进口红酒生意的,这酒是她送的,对我们来说成本只有几十元。”

“几十元……那也是几十块大排啊!”

卢莞尔看方自归惊魂未定,忍不住笑,“又没让你掏钱,你急什么?让你喝你就喝。”

说话间,凉皮和肉夹馍上来了,莞尔两样都各试了一口。

方自归带着期待的眼神问:“怎么样?”

卢莞尔道:“肉夹馍还可以,凉皮我觉得……不难吃,但也不好吃。”

方自归有点儿失落,“凉皮到了上海,可能不太地道了吧。”

“那我就点一个肉夹馍吧,凉皮我不要。”

方自归帮卢莞尔点好肉夹馍,问:“你怎么会喜欢喝红酒?”

“受我小嬢嬢影响。上一辈里面,小嬢嬢和我年龄最接近,我们最谈得来。小嬢嬢喜欢红酒,我和小嬢嬢一起品过不少好酒,所以就对红酒有点儿了解。”

“那你品了这么多,什么算比较好的红酒?”

“我个人比较喜欢勃艮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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