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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风玫瑰之命(1 / 2)

 离开了波黑曼的城堡,高弗雷狠狠斥责了亚伦斯的无礼,说他心里只堆放着打打杀杀,出言不逊,冲动放肆,而且还傲慢愚蠢!一点也不像个骑士该有的样子。

亚伦斯很生气。在第二天准备动身去解救波黑曼的人马之前,他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停地挥剑,向虚无的对手劈刺挑斩。

他想象着对手是可恨的龙族,自己一剑戳瞎了他们的眼睛;他还想像自己在和齐格飞或阿玛狄斯这些世界上最著名的骑士比武,然后自己像风一样撂倒了他们!

此时此刻,大概也只有亚伦斯的侍从普罗门理解他少主人的愁苦了吧。

毕竟,普罗门是和亚伦斯一起长大的,少主人那点不成熟的心思,他知道得一清二楚,也和少主人一样感到哀伤。

那是十年前的秋天,瓦兰廷的枫叶落下的时候。风玫瑰家族在燃烧的村落里找到了普罗门这个被遗弃的孤儿。

当时救他的人是一个高大而且拥有着睿智与刚毅面孔的人,他的肩膀仿佛能够包容一切,他骑在战马上的样子如同高山。他救了他,他崇拜他。

而这位恩人,叫做阿尔温,他是罗斯里克城堡的前主人,亚伦斯的父亲。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普罗门·瓦兰廷斯。”

“你的家人呢?”

“睡着了,再也不会醒来。”

“那你愿意做我的随从吗,孩子?”

从此,普罗门走进了风玫瑰家族,他发誓要永远忠诚于“风玫瑰”。阿尔温就像父亲一样对待他,教他识字教他礼仪,甚至教他剑术,教他骑马,他也始终忠心耿耿地侍奉阿尔温和亚伦斯。

普罗门曾经流下了眼泪,那是主人阿尔温战死的时候。他亲眼看着主人被刺中胸膛,然后被疯狂的敌人拉下战马,淹没在人海中。

他只记得自己当时拼命地冲啊!喊啊!不知道杀死了多少敌人,受了多少伤,直到鲜血染红他的脸,也始终救不回他父亲一般的主人!

他悔恨自己的弱小,痛恨自己没有为主人而死。他的悲伤丝毫不亚于亚伦斯,他曾折断自己的长矛发誓,要让那位杀害阿尔温的龙族领主付出代价。

“骑士必将深陷三千而不惧。”他始终把阿尔温的这句话当做箴言——尽管他不是骑士,可有朝一日,他要像世界上最勇敢无畏的骑士那样,用生命去兑现自己的诺言。

“少爷,请不要难过,有普罗门在你身边啊。无论何时何地,我都支持你的,如果你要复仇,我就跟随你复仇,如果高弗雷大人不相信你,那我便相信你好了。”普罗门单膝跪在地上,一双赤城的双眼始终目视亚伦斯的剑,“如果你是光,我就是你的影,我永远在你身后。”

亚伦斯收起了剑,他气喘吁吁,蓬乱的头发都湿透了,他面前的“敌人”统统消失了,只剩下了他的这位少年随从。

在他印象里,普罗门从来都不是什么侍从,而是他的弟弟,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长大……亚伦斯小时候最爱捉弄普罗门了,长大了也常常冲他发脾气,但他从来毫无怨言。

“你不是我的影子,普罗门。”亚伦斯突然也蹲了下去,紧紧抱住他的肩膀,抵着他的额头说,“你是我的剑,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对我的支持。”

普罗门顿时受宠若惊,一时不知所措,“我,我……”

“普罗门!”亚伦斯看着他的眼睛郑重说道,“如果有一天我成为了罗斯里克城堡的主人,那你便是我的骑士;如果有一天我有幸成为了国王,那你便是我的领主;如果有一天命运让我加冕为皇,那你便是全天下骑士们的君王!”

普罗门一脸茫然,骑士?领主?国王?他不敢奢望,也从未想过,也许他天生就不是当富贵者的命。

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想到的只是默默亲吻少主人的靴子,心里说道∶“此世愿为你而牺牲。”

第二天早晨,城外绿洲的营地吹响了激昂的号角。

高弗雷庄严地骑着高头战马,像一位出巡的国王,在亚伦斯和普罗门的伴随下视察他的军队。

他鹰目一扫,坐在湖泊边的骑兵立刻就持剑而起,翻身上马。其余的那些步兵则不必如此,他们忙着打磨矛头和剑刃,保养骑兵的盔甲。部分随军的女仆和士兵家属都才刚刚采购回来,准备生火做早饭。

此前,这里还有人抱怨∶“他妈的破沙漠里到处都是沙子,看看我的头盔,再看看我的靴子,到处都是沙子!苍蝇满天飞,太阳像烤乌塔尼亚肉肠一样烤我们!”

而现在,他却说∶“高弗雷大人,沙漠能鼓舞我们的勇气,这里是真男人锻炼的地方,我很乐意呆在这里!”

高弗雷下达了动员的命令,一听说有仗可以打,战士们都兴奋得活动筋骨。对他们来说,这份职业的收入并不在于工资,而是战胜之后夺来的战利品。

他们每个人都听过这么一个传言∶

一个穷得只剩下剑的骑士,在战场或决斗中杀了另一个富得流油的骑士。然后,穷骑士就据有了他的所有财产,因为在当时,几乎每个有钱的骑士都有着让战马拖带金银珠宝上战场的奇怪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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