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上午,风轻云淡,天气爽朗。
宋奇凌雪手里各提着两桶水,从黄龙潭向龙尾山方向高一脚低一脚地走着。
忽然一阵得得马蹄声传入耳中,霎时便见山岙里转出五人五骑,向这边疾驰而来,一眨眼已来到背后。
宋奇急忙向道路旁边躲闪。那五人五骑擦着他的水桶疾驰过去,头也不回地一径向龙尾山奔去。其中一人身穿锦衣,天青色披风在马背上被风鼓动起来,向后飞扬,猎猎作响,煞是气派。
宋奇好不容易提着满满一桶水走了一两百步,没有怎么洒漏,没承想被那几匹马一冲,桶里的水十成不剩下一成了。
“这是谁来了?”宋奇望着那些人的背影,有些懊恼地说。
“不知道,大概是我爹的熟人吧。”凌雪望着那几人的背影辨认了一会儿,实在认不出。
两人提着水桶大步赶回家里。
发现那个身穿锦衣的人与凌老爹正站在院子中手拉着手,热切地寒暄。
“雪儿又长大了,越发标致了!”身穿锦衣的男子回头见到凌雪,伸手拍了下她的头,爽朗地笑着夸赞说。
“金叔叔好!”凌雪认出来了,高兴地喊道。
“好好!”那金叔叔呵呵笑着。
“金将军请!”凌老爹携着金将军的手,两人并肩进入厅堂。
宋奇注意到,那个金将军剑眉虎目,状貌奇伟,身材雄壮。他禁不住在心里感叹道:“这个与世隔绝的海边小山村,真是很不简单啊!平时人烟稀少,人迹罕至,然而不来则已,一来则都是极有身份的。二十天前来的明朱公,据凌雪说,是天下首富。今天来的金将军,观其相貌穿着谈吐,也绝非等闲之辈。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句话说得太对了。看来师父绝非普通之山野村夫!”
凌老爹与金将军在厅堂内交谈甚欢。四个随从忙着把顺路带来的猎物从马背上卸下来,剖洗干净,准备烧烤,凌雪和宋奇也帮着搭架子,调佐料。六个人足足忙活了一个时辰,终于整备齐全。院子里生起了火,火焰熊熊,火上一个木架子,架子上烧烤着一只全鹿,被烧烤得发出嗤嗤的声音,香气四溢,弥漫了整个院子,勾人肠胃,摄人肺腑。
烤鹿的香气飘到屋里,把在内厅里谈兴正浓的金将军和凌老爹也勾引了出来。金将军赞一声“好香!“,便从随从手上抢了刀,亲自操刀割肉,一人递一块,自己也来了一块,放进嘴里就咬,一边咬一边赞不绝口:“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鹿肉!”
几块肉几杯酒下去,金将军斜视凌老爹问:“鹤来兄,还记得当年我们潜入相国府行刺费充老贼的事情吗?”
“怎能忘记?只恨当年没有杀死老贼,没能为将军家报仇!”凌老爹咬了一块肉,喝了一口酒,笑向金将军道。
“虽然没能刺杀老贼,但当时那把火,也让老贼损失惨重了!”金将军目光炯炯,盯着火堆,脸上笑意很浓。
“是的,不是将军放的那把火,我们很难逃出相国府。”凌老爹放下酒杯,一面开心的回忆着,一面拍手笑道,“想起老贼那副被火烧得焦头烂额的样子,至今令人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