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到了。”
法拉齐勒紧了缰绳,马嘶鸣的停了下来。
在他身后的汉森努力睁开双眼,想在雨幕与黑暗中看清前面的情形,但那只是徒劳。雨没有丝毫停下来的迹象,反而越下越大,而天空中的乌云使天更早的黑了下来。
“不知道今天升起的是哪轮月亮。”汉森想着,他策马前进了几步,终于看清了他的首领所选的地形。那是一片空旷的坡地,三面是灌木森林,还有一边则有一条溪水流淌而过。站在隆起的坡地上面,四周的所有动静都能尽收眼底。
“这符合他一贯的作风,选驻地总是最完美的。不过都到家乡了,大人这样做是不是也太谨慎了吧。”汉森不解的想着。
“你是在奇怪我为什么这么小心吧,尤其是在回到故乡后。”不知不觉,法拉齐的马已经从后面慢慢的跺到了年轻人地身边。
年轻人感到很惊讶,但没有迟疑就回达到:“是的,大人,我不明白。”
“你会明白的。”法拉齐微笑道,随后,他开始指挥其他人搭建营地。虽然是在雨中,但这群人显得很有经验,他们很快搭起了帐篷,总共是七顶,不久篝火也在帐篷中燃烧起来。
法拉齐招呼汉森一块进入中间的那顶帐篷。虽然只是临时搭建,但地上已经铺上了熊皮地毯,典型的诺德风格,再配上中间火盆中烧着正旺的火炭,使得不大的帐篷显得异常干热。
走进帐篷后,法拉齐自顾自的把披在最外面的雨袍脱下来,用毛巾将他金sè的头发擦干,然后对站在那里的汉森说:“你呢?”
“不需要,大人,我已经习惯了。”汉森回答说。
“还是老样子啊,汉米尔森,你还是像一个罗多克人那样固守着规则。但是,现在,我以一名骑士的名义命令我的扈从脱下他的披风并擦干自己。”法拉齐笑着命令道。
“是的,大人。”汉森依旧面无表情的脱下湿透的披风、
“刚才,你问我为什么那么谨慎,我想现在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了。”法拉齐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与刚才的他判若两人。“自从你父亲把你交给我后,我一直没有和你谈论起我的家族,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大人。”
“看来你的好奇心不是太重,这很好。”一边说着,法拉齐一边坐到靠近火盆的毯子上,并且示意汉森也坐下,年轻人遵从了他的命令。
法拉齐又开口说:“那我就和你谈谈我的身世,之后,你就明白了我会什么会这样做。我出身在这片土地上,继承了克雷斯这个姓氏,这也成为了我不幸的开始。我的父亲,弗拉姆里斯.克雷斯伯爵一生共娶过两个女人,她们都没留在这个世界太久。第一个妻子生下格里姆,他比我大四岁。而我的母亲则生下了我和斯蒂文。父亲从小就很喜欢我和斯蒂文,这让格里姆很嫉妒,但什么时候变成了仇恨我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虽然格里姆身体不好,但他十分善于用脑和伪装,而我的弟弟恰恰相反。根据克雷斯家族的传统,凡是年满二十岁的男子必须到外面游历三年,格里姆以身体的借口而依旧留在城堡里,而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和斯蒂文因为一个女人产生了矛盾,她如同玫瑰一样美,她的名字是翠西。”
当说到这两个字的时候,法拉齐的脸变得温柔下来,他停顿了几秒,似乎在回想着过去的事,但几乎是瞬间,他又恢复了平时的神情,仿佛还带了点伤感:“格里姆很快看到了这点,他撕毁了最后一缕温情的面纱,像毒蛇一样恶毒的挑拨着斯蒂文与我的关系,当时斯蒂文血气方刚,母亲去世以后,由于父亲的溺爱和没有人敢管教他,使得他的脾气越加暴躁,他驽钝的的大脑使他很轻易的就听信了格里姆的话,这使得我和我弟弟的关系渐渐不和,当时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斯蒂文在格雷姆的教唆下,开始狂热的追求翠西,虽然我知道,翠西深爱的是我,而且我也爱他,但在兄弟的情谊之前,我退缩了,现在想起来,如果当时我能勇敢一点......只要再勇敢一点......”
说到这里,法拉齐突然变得语无伦次,在跟随他的三年里,汉森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情况。过了一会,法拉齐渐渐平静下来,他深吸了几口气,努力的控制自己的情感,接着开口说:“很快,我的二十岁也到了,为了逃避这件事情,我没有迟疑的就离开了城堡,我到现在还记得在和她告别时,她蓝sè眼眸里所含的泪水。随后,我开始了我三年的游历生活,我的足迹踏遍了整个西陆,看到了许多从未见过的事物,也让我的剑经历了无数的战斗,甚至还在荒古戈壁上与半兽人军团交手过,同时也在旅途中认识了很多人,包括你的父亲。与你父亲并肩作战的经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和他同时成为海姆教团骑士的那天也是我一生中最光荣的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