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父母和奶奶替我担心,没敢把事情告诉他们。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每天晚上8:50准时关门,然后赶回家里。
一直平安无事。
我的心渐渐地安定下来,有些暗自庆幸:也许,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了。
有一天晚上,快8:50了,我正准备拉下卷帘门,忽然进来一个中年男人。
我说:大叔,您想看点什么衣服?快点,我快关店了。
中年男人戴一副墨镜,遮住了半个脸,再加上脸黑黑的,看着挺凶。
他左摸摸,右拽拽,在一排女模特前慢慢走。
当他走到女一号面前时,愣了一下,停下脚步,伸出手,放到女一号的大腿根上,回头对我说:“这妞受过伤?”
我这一惊,全身都汗湿了。
女一号穿着长裤子,除了我,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她受过伤,这墨镜叔怎么知道她大腿根部受过伤?
难道,他也是……鬼?
或者,他就是那个行凶的入室者?
我问:“你是谁?”
他从嘴边挤出一些笑容:“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
“我怎么了?”我问。
他把手从女一号的腿根部放开,径直向我走来。
我心里有些害怕,不觉得向后退两步,把身子倚在门边,紧握双拳准备搏斗。
他走到我面前,仔细观察了我一会,小声问:“懂法律么?”
什么意思?我有些恼怒,“我懂不懂法关你什么事?”
“窝藏罪?懂么?”
我摇摇头,说:“你别挑衅,不然我揍你。”
他的脸上露出邪恶的微笑,慢慢伸出三根手指,一字一地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哈哈……徒刑。”
我大声喊:“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真不明白?还是装糊涂?”
他说着,把手伸进夹克内衣袋里,抽出一张报纸,举到我鼻子前:“看看吧,就全明白了。”
他说着,把报纸塞到我手里,转身出去了。
我见他走远,忙打开报纸。
这是一张旧的《山城晚报》,日期是今年9月10日。
9月10日,也就是街庆的次日报纸。
头版头条,通栏大黑标题“美女深夜扼喉,孕妇一尸二命”。
这标题够刺激。
我接着向下看:
“今天凌晨3点左右,我市明珠小区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被害人曹某怀孕5个月,当夜与丈夫在家里睡觉。据侦查结果推测,凶手顺水管爬上五楼阳台,进入受害者房间,将受害者扼死在梦中,并锯掉受害人双足。死者丈夫被声音惊醒,见一女子准备逃离,遂从厨房拿起一把菜刀追赶。该女子与死者丈夫搏斗数分钟,后被死者丈夫挥刀砍中大腿,负伤逃离现场。据受害者丈夫描述,该女子面部遮掩,但感觉年纪在二十多岁,身型瘦削,身高在1.70米以上,皮肤白晰,穿一件花格上衣,锔浅黄色披肩大卷发型,伤口在左大腿根部。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各大中小医院、诊所,如发现上述患者就医,应立即报警。”
我有些蒙圈!
这是什么情况?
仔细再看一遍新闻,汗水从手背上沁出来,把报纸打湿了。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害怕。